长春县
①辽置,为长春州治。治所在今吉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西北塔虎村。金属泰州。元废。
②1913年降长春府置,属吉林省吉长道。治所在宽城子(今吉林长春市)。1929年直属吉林省。1953年裁入长春市。
(1)古县名。辽重熙八年(1039年)置,治今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西北塔虎城;一说治今洮南市东北四家子古城。为长春州治。金天德二年(1150年)改属肇州,承安三年(1198年)改为泰州治。金末废。(2)旧县名。1913年由长春府改置,治今吉林省长春市。1952年撤销,并入长春市。
①辽置,为长春州治。治所在今吉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西北塔虎村。金属泰州。元废。
②1913年降长春府置,属吉林省吉长道。治所在宽城子(今吉林长春市)。1929年直属吉林省。1953年裁入长春市。
(1)古县名。辽重熙八年(1039年)置,治今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西北塔虎城;一说治今洮南市东北四家子古城。为长春州治。金天德二年(1150年)改属肇州,承安三年(1198年)改为泰州治。金末废。(2)旧县名。1913年由长春府改置,治今吉林省长春市。1952年撤销,并入长春市。
即今四川岷山。《史记·封禅书》: “自华以西,名山七。……渎山,蜀之汶山。” 又 《水经·江水注》: “岷山,即渎山也,水曰渎水矣。”
北宋元符二年 (1099) 改秋苇平新砦置,属西安州。在今宁夏海原县东贾埫乡东。金废。
在今陕西宝鸡市西南十五里,即秦岭之北谷。《方舆纪要》 卷55宝鸡县: 益门山 “山岩险阻,有事梁益者必取道于此,故曰益门。元末设城屯军,为据守要地”。
又作渔梁洲。在今湖北襄樊市襄阳城南岘首山东北侧。《水经·沔水注》: “襄阳城东有东白沙,白沙北有三洲。……沔水中有鱼梁洲,庞德公所居。” 即此。
即今辽宁辽阳县西山川城。《清 一统志 ·奉天府二》: 船城 “在辽阳州西六十里。周一里有奇,俗传元时养鹰处”。
春秋秦邑,在今陕西洛川县东南鄜城村。《史记·封禅书》: 秦文公于此作鄜畤。古邑名。即今陕西省洛川县东南鄜城。春秋时属秦。西汉时置为鄜县。
①秦置,属泗水郡。治所即今江苏徐州市。秦亡后,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都此。西汉为楚国治。东汉为彭城国治。三国魏为徐州治。东晋为北徐州治。南朝宋为徐州、彭城郡治。隋为彭城郡治。唐为徐州治。天宝元年 (74
西魏恭帝时改白石县置,为广业郡治。治所即今甘肃成县。隋初属康州,大业初属河池郡。唐初为西康州治。贞观初州废,属成州。宝应初没入吐蕃。咸通十三年(872)复置,为成州治。元至元七年(1270)省入成州。
即今江西遂川县北七十里衙前乡。清乾隆二十四年 (1759) 移秀州巡司驻此。
即今广西象州县北运江镇。旧属洛容县,明置巡司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