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阳州
元元贞元年(1295)升龙阳县置,属常德路。治所即今湖南汉寿县。明洪武三年(1370)复改龙阳县。
元元贞元年(1295年)升龙阳县置,治今湖南省汉寿县。属常德路。辖境相当今湖南省汉寿、沅江两县地。明洪武三年(1370年)降为县。
元元贞元年(1295)升龙阳县置,属常德路。治所即今湖南汉寿县。明洪武三年(1370)复改龙阳县。
元元贞元年(1295年)升龙阳县置,治今湖南省汉寿县。属常德路。辖境相当今湖南省汉寿、沅江两县地。明洪武三年(1370年)降为县。
在今广东南海市北,东距广州市五十里。《方舆纪要》 卷101广州府南海县: 黄麖山 “在府西五十里,其东南有二岩,后有石室通明,可容数十人。元末居民尝避寇于此”。
清末置,属黑龙江副都统。在今黑龙江省漠河县北漠河乡。民国 《黑龙江志稿》 卷33黑河所属卡伦: “漠河,距巴尔戈力卡伦一百十二里,距漠河口有金矿处十余里。”1917年于此置漠河县。
一名新皋。即今江苏宝应县西新集。南宋嘉定六年(1213)议于此决白水塘以阻北兵南下。
①西魏废帝二年 (553) 改南安县置,为普安郡及始州治。治所在今四川剑阁县。隋开皇初废郡。大业初为普安郡治。唐武德初为始州治。先天二年 (713) 为剑州治。天宝初为普安郡治。乾元初为剑州治。南宋隆
即今湖北鹤峰县东北七十里乌阳镇。清设外委及千总驻此。集镇名。在湖北省鹤峰县北部。邬阳乡人民政府驻地。人口600。传说容美田氏土司派驻此地首任守官姓邬,此关口开阔且光照好,故名。产玉米、稻、茶叶、烟叶等
①又作采桑。 春秋晋地。 在今山西吉县西黄河岸。《史记· 晋世家》: 献公二十五年(前652),“晋伐翟,翟以重耳故,亦击晋于啮桑”。《索隐》: “裴氏云 《左传》 作 ‘采桑’。按,今平阳曲南七十里
北魏延兴二年(472)改华州置,治所在今甘肃宁县。太和十一年(487)改置班州。
即今四川双流县东南之鹿溪河,为岷江支流。《舆地纪胜》卷150隆州:兰溪水“在贵平县北四十里。唐末隐士张鸿所居”。《清一统志·资州》:兰溪“在仁寿县北。自简州流入,合府河,俗名黄龙溪,即赤水也”。
一名胜水岩。即今河北抚宁县东北四十五里黄牛顶。海拔895米。《清一统志· 永平府一》“箭笴山” 条下: “东北为胜水岩,以西其巅尤狭,置木梯以行,俗呼为背牛顶,以山后有石如牛,故名。”
南朝宋置,属郁林郡。治所当在今广西桂平、武宣、象州、来宾等县境。南齐以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