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胄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修护河渠、给造军器的名物,及军器作坊、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修护河渠、给造军器的名物,及军器作坊、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
官名。①一县之长。春秋时楚国置,省称“尹”。《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此子为穿封戌,方城外之县尹也。”又,《哀公十七年》: “王卜之,武城尹吉,使帅师取陈麦。”《宋朝会要》: “周衰,六国置县邑;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扬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清末京师高等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一人,正四品,简任。掌综理厅务并监督下级审判厅。官名,清末置,为京师高等审判厅主官,见“京师高等审判厅”。
海关组成部分之一。又称工程局,清代原属海事部,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分设,经费由征税和海事两部支出。掌理关于征税部的土地、建筑物和海事部的灯台、灯台船、机械等的技术工作。本部设于上海,长官为总营造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八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营一人,正五品,正军校充,奏补。掌佐管带教练事,并管庶务。军官名。清末置于新军各营,为各营的副统兵官。
官名,汉置。汉朝三公、将军、州郡、司隶校尉皆分曹办公,曹的正长官称掾、副长官称史(或称属),分掌诸曹事。曹置从事,各掌一方面的事务。《汉书·外戚传·孝成赵皇后》:“司隶解光奏曰:臣闻许美人及故中宫史曹
元代宿卫军在用于大祭祀时称为仪仗军。参见“宿卫军”。
官署名。渤海国置,设常侍等官。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司匡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