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语官名。汉译有三: ①九门提督。②总管,为清朝所设专管某项事务之三、四品官,如陵寝总管、围场总管、盘山行宫总管、信炮总管,以及蒙古各部、旗所设总管。③苑丞,为清朝内务府所属奉宸苑之职官。
官名。①又作軨。下汉朝官署侍从小吏。三国、晋也作为门吏代称。以在铃阁之下,有警则掣铃以呼,故名。②对将帅、太守之敬称。因不敢直指其人,言将由铃下以达,犹言左右。明士志坚《表异录》十二:“唐称太守曰节下
官名合称。即唐朝司农寺属东都苑东、西、南、北四面监佐官,各置二员,正八品下,掌判监事。
官名。①即“太子家令”。②即“公主家令”。③王国、侯国属官。掌国主私务三国魏置,八品。④王太妃、太子妃属官。三国魏王太妃置,九品; 晋汝南王亮太妃置; 南朝梁昭明太子妃置,因居金华宫,称金华家令。皆掌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管缝制王及王后衣服的宦官。《周礼·天官》: “缝人,奄二人,女御八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掌王宫之缝线之事,以役女御,以缝王及后之衣服”,“掌凡内之缝事”
官名。西周、春秋、战国为史官之一。西周内史类史官属官有作册内史、作命内史、尹氏、内史尹氏等,长官称内史尹或内史尹氏。掌出纳王命,收藏各地宗族谱系资料。参与祭祀,预测天象人事,备咨询顾问,以及受王派遣出
官名。北魏少府所属有内署令,秩第四品。内署之职可能相当于南朝宋的中署,参见“中署”。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七月七日国民政府公布的《水利法》规定:“水利区关涉两县、市以上者其水利事业得由省主管机关设置水利机关办理之。”在此法施行之前,各省均未设直属于省政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经济方面的法律案。
官署名。清朝随侍警卫皇帝之机构。初有其实而无其名,仅以上三旗中选拔的材武出众者为侍卫,以领侍卫内大臣等统之。而由下五旗或汉人中挑选之侍卫,均入上三旗“行走”。乾隆二十三年(1758)修《清会典》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