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名
官制用语。宋朝吏人、公人、军人等名次与地位较高者称为上名,较低者称为下名。
官制用语。宋朝吏人、公人、军人等名次与地位较高者称为上名,较低者称为下名。
官名。隋炀帝一度改将作监大监为将作大令。详见“将作监”。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吏部别置散官八郎之一,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朝又置为正六品上文散官。官名。唐朝和宋朝文阶官,正六品上叫朝议郎。金以后废。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吏部郎中》。
吏名。南宋置,隶临安府开拆司,主管开拆司事,其下有副开拆官、下名开拆官。
即官品之等级。
掌教化之吏。汉代郡府掌教化诸吏,其名称不一,左冯翊有教化史,见《两汉金石记》——《苍颉庙碑侧》;鲁有行义掾、史,见《孔庙礼器碑》;蜀有孝义掾,见《蜀学师宋恩题名碑》。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 (1905)设,属工巡总局。三十二年,改隶巡警部,旋归民政部直辖。收轻罪犯人,令习工艺,使之改过自新; 又酌收贫民,教以谋生之技。设正四品监督一人,管理所务。清末京师地区的劳教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 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北齐亦置,九品上。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九品上。
“剿匪”总司令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八月二十一日行政院令公布的《剿匪总司令部政务委员会组织规程》的规定,剿匪总司令部得斟酌需要,报请行政院核准设置政务委员会。政
官署名。①战国秦置,掌工官。亦以称其长官。《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 “大(太)官、右府、左府、右采铁、左采铁课殿,赀啬夫一盾。”②即左千牛卫。唐高祖武德五年(622)改左备身府置,高宗显庆五年(
南朝时典签的异称。见《南史·巴陵王子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