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都仪鸾局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上都留守司,掌宫内灯烛等务。原为典设署,武宗至大四年(1311)改为局。置大使二员,副使三员。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上都留守司,掌宫内灯烛等务。原为典设署,武宗至大四年(1311)改为局。置大使二员,副使三员。
官署名。民国初期设此官署,直属国务院。负责拟定法律命令,审定各部院的法律命令案,拟定国家体制案,调查编译各国法制,保管法律命令的正本等。
明清时由政府任命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行政官员之统称。相对于土官而言。因属政府派设,有任期,可调动,不同于世袭的土官,故名。即政府任命之官,因随时可以调往他处,故称流官(流动之官),它是与地方土官相对而言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十二卫护军改为武贲郎将后置,每卫六人,从四品,为武贲郎将副贰。
任官制度。明朝定为考核官吏之法,分京察和外察,通称大计。分见“京察”、“外察”。明清考课官员方法之一。明制,考察京官称为京察,考察外官称为大计。考察要发现和纠正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罢软、不谨八
官名。明朝王府三伴之一。建文(1399—1402)中增置,一人,从九品。与伴读、伴书合为王府三伴。诸王待如宾师。成祖即位,革。
见“十猛将军”。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右龙武军统兵长官,玄宗开元二十七年 (739) 改右万骑营为右龙武军置,初一员,肃宗乾元二年(759) 增为二员,正三品,掌领右龙武军,宿卫京师。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 “郁若,比二千石。 ”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官名。三国魏置,四百石、九品,左尚方令之副贰。西晋沿置。南朝宋置一员,南齐一员。梁隶少府卿,为左尚方署次官,流外三品勋位。北齐太府寺左尚方署置为次官。隋朝沿置八员,正九品。炀帝大业三年(607)隶少府
官名。三国魏西晋置,主田猎,并与典牧都尉共同负责马、牛的牧养,属太仆卿。下设司马、典虞令、典虞丞等。六品。官名,三国魏和西晋皆置,掌田猎等,为太仆属官,其下属有司马、典虞令、典虞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