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警察队
执行专门职务的警察组织。北洋政府时期的专职警察队有保安、侦缉、消防、交通、巡逻等警察队。隶属于京师警察厅。这些警察队一般实行三级队制,即大队、分队与小队,人数众多,仅保安、侦缉、消防三队,就拥有巡官长警二千多人。国民党政府时期有保安、消防、交通、侦探和水上等警察队,隶属于首都警察厅。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以前还编有由水枪队、骑巡队和车巡队组成的特务警察大队,以执行特种任务。
执行专门职务的警察组织。北洋政府时期的专职警察队有保安、侦缉、消防、交通、巡逻等警察队。隶属于京师警察厅。这些警察队一般实行三级队制,即大队、分队与小队,人数众多,仅保安、侦缉、消防三队,就拥有巡官长警二千多人。国民党政府时期有保安、消防、交通、侦探和水上等警察队,隶属于首都警察厅。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以前还编有由水枪队、骑巡队和车巡队组成的特务警察大队,以执行特种任务。
指一级官署。历代所设,名称不一,地位悬殊。北齐门下省辖有尚食、尚药等六局,太常寺太庙署下有郊祠局、崇虚局。后代亦有设局者,如太医局、礼制局、司经局、掖庭局,以及宦官衙门中的兵仗局、银作局等。至清末内阁
官名。金置,为防御州与刺史州的属官,秩均为从九品,佐长官掌军事。
官名。南北朝戍的属官。《魏书·张衮传》:“世宗时,(张法)除怀荒镇金城戍将。”武官名。北魏前期军镇,在诸镇之下有军有戍,戍的主官为戍将,《魏书·张衮传》记张法于“世宗时除怀荒镇金城戍将”。戍将统辖地方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南朝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十一班
官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掌禁军中的阿速军士。二十三年,归隶前、后卫。武宗至大二年 (1309) ,分属于左、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仍各置达鲁花赤。
参见“小宾部下大夫”。
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官名合称,即安东将军、安西将军、安南将军、安北将军。东汉陶谦、曹休曾任安东将军;东汉末年段煨、三国魏钟会、邓艾曾任安西将军;东汉末年刘表、三国魏张鲁曾任安南
见“同知太常礼院事”。
官署名。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 一名洗帛厂。隶御用监。置掌作内官一员、协同内官无定员。掌造各色兜罗羢及诸绦绶。
官名。北魏末宇文泰置,西魏沿置。在最高统治者亲自出征时,掌管后方军务。《周书·王盟传》: “太祖将讨侯莫陈悦,征(王)盟赴原州,以为留后大都督,镇高平。”“魏文帝东征,(王盟) 以留后大都督行雍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