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都总管府
官署名。辽朝置,总领东京军民政事。
官署名。辽朝置,总领东京军民政事。
官名,民国时置,为民政厅长官,总理民政厅厅务。参看“民政厅”条。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武职。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系土官官署宣抚司之职官。正六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详“土官”。
官名,为戊己校尉的副长官,掌行政文书。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城门校尉》,参看“戊已校尉”条。
官署名。清朝江苏之铸钱局。康熙六年(1667)置局,雍正九年(1731)改今名。设监铸官二人,俱以佐贰官选充。掌理本省之鼓铸事宜。官署名,清朝江苏省的铸钱机关,掌铸铜钱。见《清会典事例·户部·钱法》。
官名。晋始置,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北齐沿置。其职掌见“王国学官长”。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盐的专卖事务。
见“三班院”。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医官名。唐朝置,隶太医署,员一人,从九品下,协助医针博士,以针刺之法教授学生。北宋很少除授,仅存其空名。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卉司次官,佐司卉下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见“司卉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