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教育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原设普通教育司,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分设中等教育司与国民教育司。中等教育司掌全国中等教育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原设普通教育司,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分设中等教育司与国民教育司。中等教育司掌全国中等教育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名。南朝齐武帝永明三年 (485)置,隶益州,主益州少数民族事务。与镇蛮、护西戎、护羌校尉合称四校尉。亦授予依附其政权的少数民族首领。官名。南齐永明三年(公元485年)置,隶益州。
官署名。北宋通进银台司置,掌接受中书、枢密院所下宣敕,登记后颁下,设发敕官三人,以中书沿堂五院通引官以下充任。官署名。宋置,掌承受中书省、枢密院下达的命令,登记后宣布于下。见《宋史·职官一·进奏院》。
杂任职名。唐置,属左右金吾卫,员额六十人,掌皇帝出行时引导仪仗。
“下”是“铃下”的异写。为汉朝官府中的小吏,为门下之职,掌随从、护卫威仪等事。参看“铃下”条。
官署名。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与瓦作、木作、西行作等负责营造宫室、陵墓等事。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豫王府,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参见“典舆”。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守庙中大夫属官,在祭礼时朗读祝文。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保荐人员的审查机构。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设于首都,设委员长一人,由国务卿兼任;副委员长一人,由大总统特派;委员八至十二人,由大总统于简任文职中派充。甄用方法分文书审查和询问审查两种。文
官名。南齐置,属门下省。参见“骅骝厩令”。
官名。秦置。《汉书·张苍传》: “苍乃自秦时为柱下御史,明习天下图书计籍。”官名,秦置,掌四方文书。《汉书·张苍传》:“张苍,阳武人也,好书律历。秦时为御史,主柱下方书……是时萧何为相国,而苍乃自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