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治事之法度。《周礼·天官·大宰》:“六曰官法,以正邦治”。郑玄注: “官法,谓职所主之法度。”
官名。晋朝置,属右卫将军,统率佽飞虎贲(《晋书》中因唐朝人避讳改为武贲),负责侍卫皇帝,皇帝出行时随行护卫。武官名。晋置, 属右卫将军,统佽飞虎贲以供宿卫。
官名。隋文帝开皇三年(公元583年)改京县万年县为大兴县,万年令改称大兴令,与长安县同治大兴城内。至唐复为万年令,为“赤县令”之一,参见该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 ,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职掌参见“司吹中士”。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十一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七人。掌审查外交事项。
官名。唐置,见“控鹤府”。
官名,汉置,为刺史佐吏,掌文书等。《汉书·朱博传》:“(博)迁冀州刺史,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为刺史行部,吏民数百人遮道自言,官寺尽满。从事白请且留此县录见诸自言者,事毕乃发,欲以观试博……后博徐问,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由兵部、练兵处有关机构改并。掌本部文牍收发、经费出入、各官差缺、各员功过并全部庶务,凡不属各司事项皆归管理。辖秘书、典章、庶务、收支四科。设左、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掌制造火药、鞭炮之事。
官名合称。即著作郎与著作佐郎。参见“二史”。指著作郎和著作佐郎。《宋史·职官三》:“郎曹阙员……则自二著躐升二史。”《宋史·职官四·秘书省》:“其属有五:著作郎一人,著作佐郎二人,掌修纂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