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执政府收发处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掌收发各种公文、函电,职官设置不详。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掌收发各种公文、函电,职官设置不详。
官名。为工巡总局长官,员额二人。见“工巡总局”。
罪名。指官员或诸侯王、列侯违抗、搁置皇帝诏命。西汉武帝时始立废格、诅诽之法,多从重判处,或至于死刑。
金代以司农司官员分察州县官吏的制度。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司农司,兼采访公事。自司农卿以下各官均须出外巡行,察官吏之臧否而升黜之。《金史·百官志一》记述此制的成效说:“使节所过,奸吏屏息,十年之
周朝称诸侯的伯长。《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
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成宗大德七年 (1303) ,由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分立,掌蒙古军士。置营武清、新城,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设官同左翊蒙古侍卫。下辖千户所十二翼。
官名。元经正监的佐官。员额二人,从四品。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计部次官,位郎中下。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置,掌太医之事。
官名。南朝齐置,属皇太孙宫,职如“太子舍人”。肖遥昌曾任此职,参见《南齐书·肖遥昌传》。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析太府寺别置少府监,始置少府监丞二员为佐官,从五品,掌判监内日常公务。唐太宗贞观元年 (627)复置后定置六员,从六品下。本寺诸署所需之物由其申报尚书省以供给之; 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