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丹书铁契

丹书铁契

皇帝赐给功臣以享受特殊待遇的一种凭证。又名丹书铁券、金书铁券、金券、银券、世券等。省称铁券。始于汉高祖,后代沿之。原以丹书于铁板,故名。汉朝仅为颁发给臣下的一种封侯及荣誉凭证。南北朝以后,始具有免罪免死的功用。西魏还密赐与欲归附者,作为归附后享有特权的保证,并听世相传袭。唐朝在制度上作了明文规定。形制历代不一,后世基本上仿唐制。金朝铁券状如卷瓦,刻字画栏,以金填之,半予功臣,半留内府,以御宝为合。明洪武二年 (1369) 封功臣,因唐制有所损益,形亦如瓦,分七等。公二等,一高尺,广一尺六寸五分; 一高九寸五分,广一尺六寸。侯三等,一高九寸,广一尺五寸五分; 一高八寸五分,广一尺五寸; 一高八寸,广一尺四寸五分。伯二等,一高七寸五分,广一尺三寸五分; 一高六寸五分,广一尺二寸五分。外刻所赐功臣履历、恩数,中镌免罪、减禄之数。封号分四等,佐太祖定天下者,曰开国辅运推诚; 从成祖起兵,曰奉天靖难推诚; 余则为奉天翊运推诚和奉天翊卫推诚。武臣曰宣力武臣,文臣曰守正文臣。字嵌以金。凡九十七副、各分左右,左颁功臣,右藏内府,有事则合之,以取信。洪武三年,赐铁券者公六人,侯二十八人; 二十五年改制铁券,又赐公及故公共八家。永乐初,靖难功臣亦有赐者。


帝王给予臣民特殊待遇的一种凭证,可世代相传,永享此种特权。因用丹书写在铁券上,故称丹书铁契,也称丹书铁券。《汉书·高帝纪下》:“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

猜你喜欢

  • 设立官职。《商君书·定分》:“为法令置官吏。”《周礼·天官·大宰》: “三曰废置,以驭其吏。”《春官·内史》: “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四曰置”。

  • 主爵曹

    官署名。见“主爵”①。官署名。北魏、北齐、隋皆置,掌封爵等事。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司封郎中》、 《隋书·百官中·尚书省》。

  • 学习审判员

    官名。见“审判员”。

  • 世官

    由一族一姓世代承袭的职官。起源于商周,后世沿之。各朝允许传承的职位不一。《孟子·告子下》: “士无世官。”赵岐注: “仕为大臣,不得世官,贤臣乃得世禄也。”明朝多以武职为世职,如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

  • 大行台仆射

    “大行台尚书仆射”的省称。

  • 太子骑官备身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侍卫东宫,由太子骑官备身正、副都督统领。从七品。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率”。

  • 左翼军都统所

    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官。皇帝亲征,举大兵分为三路,左翼军都统所统领左路兵马。官署名。辽置,属北面行军官。设左翼军都统以统领所部。

  • 县政府第一科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公安、教育、地方自治及选举,地方保卫团、禁烟、风俗、宗教、典礼、社会救济、著作出版、保存古物,收发文件等事项。如仅设一科时,则称总务科,第二科事务

  • 金部长

    官名。北魏前期置,协掌尚书省金部曹事务,属金部尚书。《魏书·穆崇传》:穆安国“历金部长、殿中尚书。”

  • 肴藏署令

    官名。即肴藏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