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客清吏司郎中
官名。明、清礼部主客清吏司主官,简称“主客司郎中”。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主客部郎中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汉一人。七年,增设满郎中。后定制为三人,满洲、蒙古、汉各一人。初制正三品,顺治十六年改正五品,寻升四品,康熙九年(1670)定为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主客清吏司併入仪制清吏司,遂裁。
官名。明、清礼部主客清吏司主官,简称“主客司郎中”。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主客部郎中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汉一人。七年,增设满郎中。后定制为三人,满洲、蒙古、汉各一人。初制正三品,顺治十六年改正五品,寻升四品,康熙九年(1670)定为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主客清吏司併入仪制清吏司,遂裁。
官署名 即。“山西清吏司”。
① 汉朝对中郎、侍郎、郎中等的统称。亦称“郎吏”。参见“郎”。②南北朝对尚书郎中、侍郎的统称。隋、唐以来泛称尚书都省左、右司及六部诸司郎中,员外郎。
海关组成部分之一,即工务部。见该条。
元代俸禄制度。其制是禄米岁给,按品级高下规定其数额;俸钱以锭计算,每锭五十两,以品级定其额数。外官并有职田之制,无职田者酌量给粟麦。
官名。唐朝诸军卫置。宋朝仅存空名,未尝除授。
官名。国民党政府内政部设置,员额八人,掌内务行政中各项编审工作。教育部所属国立编译馆亦置,分编审、编审员与特约编审。参见“编译馆”。
官名。清朝特设管理前藏、后藏及喇嘛事务之官员。又称西藏办事大臣。雍正四年(1726)设二人,驻札前、后藏,三年一更代。乾隆五十七年(1792)定,其办理藏务与达赖、班禅平等,诸凡官族、军务、财赋、刑罚
官名。宋朝侍卫亲军马军司置一人,位在副都指挥使下。南宋时,定为从五品。每军亦置,位在军都指挥使下。
官名。清朝掌管行营政令之长官。光绪(1875—1908)初年置,六人,由宗室王公、蒙古王公及满大臣内特派兼管。下属有办事章京十六人,掌章奏文移,由护军参领兼任。官名。清置,为总理行营事务处的主官,见“
见“四川等处行中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