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比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比部郎中。官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比部郎中为司计郎中,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复旧。
明朝卫所制度。为基层军事编制单位,分千户所、百户所。参见“千户所”、“百户所”。官署名。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于各县的行政机构,多以所为称,后渐改为局。如初设劝业所,后为实业局,初设劝学所,后为教育局
官署名。明朝置,隶户部。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掌收存各布政司、应天府及南直隶各府州解到绵布、银朱及各种药材、染料等物。官库名。明置,掌贮银朱、黄丹、乌梅、藤黄、水银诸物。都由浙江等省每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稍降,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陈沿置,改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
官名。宋朝贡举殿试时设,负责与初考官决定合格人等第,事毕即罢。
官名。宋朝五岳、四渎、东海、南海诸庙皆置,以判、司、簿、尉充任,佐庙令、庙丞掌庙宇葺治修饰之事,凡以财施于庙者,皆籍其名数。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开元二年(公元714年)诏举,李昇期等三人及第。
官名。汉代置钩盾令及丞,属少府,掌京城附近诸池、园苑及其中果蔬等种植之事。魏晋沿置,南朝不置,北魏无考,北齐始置钩盾署,置令及丞,又别领大囿、上林、游猎、柴草、池薮、苜蓿等六部丞。隋沿置,设令二人。唐
官署名。或称交涉局。清末置于各省,掌与外国领事交涉事件。
妃嫔号。北魏置。见《显祖献文皇帝第一品嫔侯夫人墓志铭》(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