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叙司郎中
官名。清末法部举叙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清末法部举叙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署名。清末理藩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内外蒙古等地开垦、畜牧、商务、军队、台务、界务等调查事宜。置正管股、副管股各一人,并翻译官等。
西夏第四军官衙。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纸寺,沙州经纸寺、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境转运司、沙州、黑水、
官名。明清礼部铸印局官员。明洪武(1368—1398)设,一人,为主官。掌理铸造金宝、金印及内外百司之印信,并改铸、换铸印信。清乾隆二年(1737)设汉大使一人,为铸印局之属官,未入流。由本部期满儒士
官名。① 魏晋南北朝与吏部郎互称,为尚书省吏部曹长官。参见“吏部郎”。②吏部头司吏部司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改选部郎置,员二人。一掌考定核实文官资历档案班秩阶品告身,一掌选补流外官。高宗、
官名。东汉末魏国临时设置,以谒者之职兼领冶铸。《三国志·韩暨传》: “后迁乐陵太守,徙监冶谒者。旧时冶作马排”,“暨乃因长流为水排,计其利益,三倍于前。在职七年,器用充实。”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以谒
官署名。西汉属少府。蜀郡、广汉郡、泰山奉高、济南东平陵、南阳宛、颍川阳翟、河南郡、河内郡、怀县等处均置,各有专业分工,如制造兵器、日用器物或手工艺品。元帝时蜀郡、广汉郡工官制作金银器,一岁费用达五百万
官署名。金朝设于宣宗贞祐四年(1216),备咨询,以谏官许古等掌其事。
蒙古语,意为“守门者”。汉译“户郎”、“户者”。 别译额䦍赤、额兀迭臣。 蒙、元怯薛执事之一,掌宿卫门禁。中书省、宣徽院下也设有玉典赤多人。吏员名。蒙古语,意为“守门者”
明清监生之一。指科举制度中以举人资格入国子监读书者。始行于明永乐(1403—1424)中。凡举人入监,给予教谕之俸。可入监读书,亦可回籍读书。出授教职。清光绪十一年(1885)许各省举人入监,与贡监、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司封司长官,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掌定谥及先期戒本部赴集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司封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