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置,与抚西、抚南、抚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地位相当于征东将军。
妃嫔封号。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456)始置,位比相国。与贵嫔、贵人合为三夫人。后世多沿其名,然位之尊卑不同。齐初不设,至武帝永明(483—493) 中复置。陈亦设。均为三夫人之一。隋炀帝因置,与淑妃
即“假版官”与“试衔”。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渤海国官,文籍院次官。
官名。南朝梁置。州府属官。品级依州等级而定,自流外七班至三班不等。官名,三国曹魏置,冀州刺史部有此官,掌州的文化教育,以明经者担任。其后南朝州府也有置此官者。
地方官出缺后,不派人接任,而由职位低的暂代其职,叫守兼。《汉书·王莽传》:“县宰缺者,数年守兼。”
官名。北齐皇后之母位号,视第一品,班在长公主之上。
官名。唐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功局。员二人。正七品,为司珍之佐。协掌金玉宝货。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宫中女官名。见“司珍”。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冠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