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侯
爵名。东汉列侯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食邑为乡者称乡侯,位次都乡侯。三国魏沿置。魏文帝定爵制,乡侯为第八等,位次县侯下亭侯上。晋亦置。南朝宋制官四品; 陈制官八品,秩视千石。唐以后皆废。
爵名,东汉置。食地为乡的列侯称乡侯。《后汉书·百官五·列侯》:“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三国魏沿置,魏文帝定爵制,乡侯为第八等,位在县侯下亭侯上。王的庶子封乡公,嗣王庶子封乡侯,公之庶子封亭伯。详《通典·职官·历代王侯封爵》。晋和南朝宋、陈沿置;宋四品,陈八品,秩视千石。隋以后废。
爵名。东汉列侯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食邑为乡者称乡侯,位次都乡侯。三国魏沿置。魏文帝定爵制,乡侯为第八等,位次县侯下亭侯上。晋亦置。南朝宋制官四品; 陈制官八品,秩视千石。唐以后皆废。
爵名,东汉置。食地为乡的列侯称乡侯。《后汉书·百官五·列侯》:“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三国魏沿置,魏文帝定爵制,乡侯为第八等,位在县侯下亭侯上。王的庶子封乡公,嗣王庶子封乡侯,公之庶子封亭伯。详《通典·职官·历代王侯封爵》。晋和南朝宋、陈沿置;宋四品,陈八品,秩视千石。隋以后废。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崇祥总管府,掌平江地区大承华普庆寺田产。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南朝梁公、侯国置,掌府第警卫。参见“典卫令”。
官名合称。即唐朝司农寺属东都苑东、西、南、北四面监次官,各置一员,从七品下。
官署名,东汉后期置,掌侍从小吏勤杂人员。《后汉书·百官三·少府》:“章和以下,中官稍广,加尝药、太官、御者、钩盾、尚方、考工、别作监,皆六百石,宦者为之。”
官名。元奎章阁学士院置,员额二人,参掌文词、翰墨等事。
官名。①元明清朝廷修书的主持者。负责组织、裁定全书。元朝修宋、金、辽三史,以丞相脱脱为都总裁,又置总裁若干。其后凡官修篇幅较大之书,例以进呈领衔之大臣为总裁。明朝永乐(1403—1424)中纂修永乐大
乡村基层组织与粮区划分单位。宋代有都保,为乡与保之间的组织,而未见有“图”之名。都图成为地方基层组织始于元代。元时所修《新昌县志》卷一记该县当时县以下基层组织为改宋时的厢为隅,乡为都,里为图,并不冠地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武类科目。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诏举,张重光等三人及第。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县府属官,专掌搜荐人士。见《梁书·武帝纪》。官名。梁置,掌搜荐。《梁书武帝纪中》:“诏于州郡县置州望、郡宗、乡豪各一人,专掌搜荐。”
见“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