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役
宋朝职役名。即乡里基层政权头目,有里正、户长掌催督租赋,耆长掌维持治安。神宗熙宁六年(1073)行保甲法,又置都保正、副保正、大保长、小保长。后以保正、保长取代耆长、户长。
宋职役的一种。乡役是乡里基层组织管理人员。北宋前期有里正与户长,掌催督租赋;耆长维持治安。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推行保甲法后,基层人户按保、大保与都保编组,设保长、大保长、都保正与副保正,后又以保长、保正取代户长和耆长。
宋朝职役名。即乡里基层政权头目,有里正、户长掌催督租赋,耆长掌维持治安。神宗熙宁六年(1073)行保甲法,又置都保正、副保正、大保长、小保长。后以保正、保长取代耆长、户长。
宋职役的一种。乡役是乡里基层组织管理人员。北宋前期有里正与户长,掌催督租赋;耆长维持治安。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推行保甲法后,基层人户按保、大保与都保编组,设保长、大保长、都保正与副保正,后又以保长、保正取代户长和耆长。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左司副长官。康熙三十三年(1694)上驷院分左、右二司。左司除郎中外,另设员外郎二人。协掌本司查验马驼、饲养滋生事。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置,三国魏、吴沿置。西晋时领有营兵,《晋书·汝南王亮传》: “征亮为侍中、抚军大将军,统冠军。步兵、射声,长水等营。”魏、晋皆三品。十六国后赵、前秦、后燕、南燕、
唐代节度使、诸军使副使等的侍从人员。《旧唐书·职官志二》:“凡诸军镇使、副使以下,皆有傔人、别奏以从之。”明方以智《通雅》十二《官制》说:“傔人,悴也。”
汉制,部刺史以六条察郡国二千石之官,岁终奏报朝廷。所察六条的内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注引《汉官典职仪》为:“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 遵承典制, 倍公
1、廉洁奉公的官。《汉书·黄霸传》:“择长年廉吏遣行。”2、汉朝考察官吏的科目之一。也称举廉、察廉。《汉书·文帝纪》:“廉吏,民之表也。”《汉书·薛宣传》:“池阳令举廉吏狱掾王立。”
官名。元朝山南江北道提刑按察司长官。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宫伯中大夫”。
官署名。隋置,分左右,掌领外军宿卫。见《隋书·百官下·左右武卫府》。
爵位名。北齐置,与开国县公同为二品。
官署名。元朝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设于各县,掌理道人词讼。凡遇道人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