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书吏

书吏

吏名。承办官府文书案牍之吏员。汉朝始见其称。《汉书·陈遵传》: “既至官,当遣从史西,召善书吏十人于前,治私书谢京师故人。遵凭几,口占书吏,且省官事。”南朝陈置于中书省,二百人,位主事之下。书吏不足,并取助书。北魏置于诸局。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品上。北齐沿置,位书令史之下。唐朝于秘书省、殿中省六局、内侍省五局、东宫六局置,员额二至十数人不等。五代时藩镇亦设。宋朝设于御史台。真宗咸平六年(1003)定主推书吏十二人。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有六察书吏,南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改为十一人,乾道六年(1170)改为九人。金朝主要设于按察司、安抚司,多以终场举人内选充,有女真书吏、汉人书吏之别。元朝主要设于按察司、转运司和检校所,多由岁贡儒吏、下第举子等充任。武宗时(1308—1311)规定南人不得任书吏。清朝为外吏四种 (书吏、永差、典吏、攒典)之一,即总督、巡抚、学政、各仓、各关监督所辖之吏。又可作为内外各级官署中之吏员(如经承、堂书、厅书、供事、司书、承差、典吏、攒典)之统称,以其掌文书案牍之事,故名。清制,五年役满可考职,一等晋从九品杂职,二等为未入流。后亦有以现任书吏升任七品知县者。光绪二十七年(1901),命各部堂官督率司员,躬亲部务,裁汰书吏,其制遂废。


官府中掌承办文书的吏员。《汉书·陈遵传》:“既至官,当遣从史西,召善书吏十人于前,治私书谢京师故人。”清代在京各衙门、外省总督、巡抚、学政、及各仓各关监督之吏皆称书吏。书吏皆父子兄弟相传,熟于吏事成例。参看清代顾炎武《亭林文集·郡县论》、(乾隆)《清会典·吏部书吏》、(光绪)《清代典·吏部》。

猜你喜欢

  • 冬官大夫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太史局置,为伎术官阶官。

  • 羽林右部督

    官名。三国蜀置。《三国志·李恢传》:“(李)恢弟子球,羽林右部督,随诸葛瞻拒邓艾,临阵授命,死于绵竹。”官名,三国蜀置,掌督羽林右部。《三国志·蜀书·李恢传》:“恢弟子球,羽林右部督,随诸葛瞻拒邓艾,

  • 第一领民酋长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一领人酋长”。主要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可世袭,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

  • 绣衣御史

    官名,汉武帝置,即绣衣直指。《汉书·百官公卿表》:“侍御史有绣衣直指,出讨奸猾,治大狱,武帝所制,不常置。”注:“服虔曰:指事而行,无阿私也。师古曰:衣以绣者,尊崇之也。”参看“绣衣执法”条。官名。西

  • 县政府地政科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土地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土地测量登记、土地征收、垦荒、业主佃户争议处理、土地使用重行划分。

  • 定国上公

    官名。新莽耒末更始政权置。《后汉书·刘玄传》: “悉拜置诸将,以族父良为国三老,王匡为定国上公。”官名,西汉末年更始置。《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更始即帝位……悉拜置诸将,以族父良为国三老,王匡为

  • 龙幕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拟“智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智威将军”。

  • 选授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依照月选之制补授官职之例。京官郎中以下,除题缺、调缺、拣选缺,考选缺外,皆依月选之法授官。外官道以下,除请旨缺、题缺、调缺、拣选缺、佐杂要缺外,亦皆依月选之法

  • 泽虞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地官所属有泽虞,大泽、大薮中士四人,下士八人。中泽、中薮下士六人,下泽下薮下士二人,掌国泽的政令。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所属有泽虞中士,正二命;泽虞下士,正一命。其职相当于隋唐的工部所属的

  • 教养局

    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见“外城工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