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侯
1、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泛称。《左传·僖公四年》:“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注:“五侯为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五等之爵,公、侯、伯、子、男。”
2、指同时封侯的五人。汉成帝时,同时封的王谭、王商、王立、王根、王逢时,称为王氏五侯。东汉光武封王兴五子为侯;桓帝时封宦者单超、徐璜、具瑗、左琯、唐衡五人为侯。梁冀把持政权时,其子及宗亲五人为侯,人称梁氏五侯。
3、指权贵之家。韩翃《寒食》:“日暮汉宫传蜡烛,青烟散入五侯家。”
1、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泛称。《左传·僖公四年》:“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注:“五侯为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五等之爵,公、侯、伯、子、男。”
2、指同时封侯的五人。汉成帝时,同时封的王谭、王商、王立、王根、王逢时,称为王氏五侯。东汉光武封王兴五子为侯;桓帝时封宦者单超、徐璜、具瑗、左琯、唐衡五人为侯。梁冀把持政权时,其子及宗亲五人为侯,人称梁氏五侯。
3、指权贵之家。韩翃《寒食》:“日暮汉宫传蜡烛,青烟散入五侯家。”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员一人,为太府卿副贰,四班。陈因之,八品、六百石。北魏亦置,位次太府少卿,七品。北齐置为太府寺属官,七品。隋朝沿置,员六人,初正七品,炀帝改从五品。唐初员五人,太
诏狱名。西汉宗正所属有内官署,武帝时附设监狱,以内官长及丞主管之。《汉书·东方朔传》记“昭平君日骄,醉杀主傅,狱系内官。”沈家本《狱考》按:“昭平君乃隆虑公主子,故系内官。”东汉废。
官名,东汉置,俸比二千石,掌管地方军队,主治安,防捕盗贼。《后汉书·孝顺帝纪》:“二月,海贼曾旌等寇会稽,杀句章、鄞、鄮三县长,攻会稽东部都尉。”
辽中期以后的政治中心。《辽史·营卫志序》说:“有辽始大,设制尤密:居有宫卫,谓之斡鲁朵,出有行营,谓之捺钵。”辽兴宗以后捺钵逐渐形成定制,春捺钵在春州鱼儿泊捕鹅,在鸳鸯泺或混同江钩鱼;夏捺钵在永安山或
明朝卫所制度中的一种特种编制。不隶卫,直属都指挥使司。设官与一般千户所同,正千户一人,正五品,副千户二人,从五品,镇抚二人,从六品。下辖十百户所。
官名。周朝置。① 驾车马之官。同“驭”。《诗经·小雅·车攻》:“徒御不惊”。郑玄笺:“徒,御马也。”《礼记·王制》:“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②武官又称“御戎”。《左传·成公十
(1)杂任职名。唐置于府州县,以防守囚系。其员额三京府各十八人,大都督府十六人,中都督府、上州、京县各十四人,下都督府、中州各十二人,下州、中县各八人,中下县、下县各六人。《吐鲁番文书》说郡县典狱均由
官名。战国楚曾(即随)等国置。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所载有“新官令”官职名。
即“三独坐”。《魏书·张普惠传》: “不正其非,岂所望于三独。”
官名。简称江南司员外郎。①清朝户部江南清吏司之副长官。佐理司务。然而亦有受堂官指派主稿或掌印,实领司事者。设满洲三人,汉一人,皆从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清初刑部江南清吏司副长官。顺治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