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五城察院

五城察院

官署名。参见“五城御史衙门”。


官署名。清置,亦称五城御史衙门,简称五城,属都察院。掌稽察京师地方。京师城内分为中东西南北五城,每城设一御史衙门,均称“察院”,其长官为巡城御史,由科道中简派,满汉各一人,一年而代。下设经承二十人。所辖机构有五城兵马司,每城各设一司,每司又各辖二坊。五城察院的具体职务,一是稽察京师十坊所辖地面的命、盗及其他案件。凡人命案件,由五城兵马司的指挥相验,盗窃案件由副指挥与吏目察看现场和审解;其余词讼案件由指挥报巡城御史审断。杖以下案件可自行判决,徒以上罪须送刑部定案。二是管理京师地面的赈济、城市街道、沟渠栅栏的稽察等事。五城共设棲流所六、粥厂十、平粜厂十、普济堂一、育婴堂一,作为赈恤机构。至于管理街巷栅栏的启闭,先是在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曾设五城铺司巡检各一人司其事,至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裁撤,令五城及步军统领酌派兵役以司其事。三是组织地方耆老定期学习各朝皇帝的教条。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令各城设公所,每月初一、十五,由御史、司坊官督率地方耆老宣讲皇帝告诫平民的诏令。

猜你喜欢

  • 提举右八作司

    官署名。元代至元二十九年置,掌出纳内府漆器、红瓮,造作镔铁、铜、钢,两都支持皮毛、生熟斜皮、骔尾等。其官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司吏、司库等。见《元史·百官一·提举右八作司》。官署名。元中统三年

  • 宣麻

    文书名。唐朝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书写诏敕,于朝堂宣布,谓之宣麻。宋承唐制,凡宰相,枢密使、使相、节度使加官除授,群臣奖谕敕书、赦书德音、巡幸大礼敕书敕榜、立皇子制、命后妃告辞,皆由翰林学士用

  • 散厅

    政区名。清置,为隶属于府或直隶州的厅。见“厅(2)”。

  • 食官署酒局丞

    官名。北齐置,见“食官署令丞”。

  • 天王

    1、天子的别称《礼记·曲礼下》:“临诸侯,畛于鬼神,曰有天王某甫。”注:“畛,致也,视告致于鬼神辞也。”疏:“此谓天子巡守视告神辞也。”《尚书》中称天子曰王,《春秋》中称天子曰天王,因这时一些诸侯自封

  • 典牧署令

    官名。即典牧令。

  • 外城巡捕西分局

    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见“外城工巡局”。

  • 权三司使

    官名。见“三司使”。

  • 镇都大将

    官名。北魏于缘边诸镇置,为镇的长官,管理辖区内的军务及民政,地位甚高,多任用鲜卑宗室,如拓跋他以镇西大将军为虎牢镇都大将。其下设都副将以佐之。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

  • 奉天翊运推诚

    功臣封号。明朝置。凡以功封公、侯、伯爵者,皆可得封。给铁券,岁禄以功为差,荫其子孙。唯从太祖、成祖起兵有功者,另有封号,不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