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课郡县法
晋与南朝考课郡县的法规。晋武帝时杜预制定五条课郡县法,其内容一为正身,二为勤民,三为抚孤,四为敦本,五为修人。南朝宋齐梁陈的考课沿袭晋制,惟作某些调整,增加若干经济方面的规定, 如强调农桑,增加市赋等,并且制定有专门的殿最条格。
晋与南朝考课郡县的法规。晋武帝时杜预制定五条课郡县法,其内容一为正身,二为勤民,三为抚孤,四为敦本,五为修人。南朝宋齐梁陈的考课沿袭晋制,惟作某些调整,增加若干经济方面的规定, 如强调农桑,增加市赋等,并且制定有专门的殿最条格。
宋代高中级官员荐举选人改为京官的奏状,即“京削”,见该条。
唐制,任命六品以下官称敕授,见《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五》“景云元年”条。宋制,凡官员由中书省任命者,称为敕授。元制亦自六品至九品为敕授,由中书省牒署之。
武官名。西汉设置,为护军都尉的属官, 王贺曾为之, 见《汉书·艺文志》。
官名。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见《汉书·董贤传》。
官名。参见“中书”。官名。清朝内阁设中书若干人,掌撰拟、翻译等事,为正七品官。或由举人考授,或由特赐。若进士经朝考后以内阁中书任用者,可充乡试主考差,还可补知州。见《清史稿·职官一》。
使职名。即文思院使,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 改,三年罢置。官名。唐置文思使,五代后梁时改称乾文院使。后唐时复旧。参见“文思使”。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司寤氏下士二人,掌夜间警戒。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司寤中士,正二命;司寤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布宪中大夫
见“金吾街仗司”。
官署名。明朝置,隶工部,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嘉靖(1522—1566)中革副使。掌收贮弓箭、弦条、盔甲等物。官库名。明置,掌贮河南等处解到盔甲、弓箭、刀等物,以备奏准支给。以掌库一人
吏名。晋朝置。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可置一人。官名,汉置,掌公府门。《后汉书·百官一·太尉》:“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御属主公御,閤下令史主閤下威仪事,记室令史主上章表报书记,门令史主府门。其余令史,各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