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丞
官名。新莽置。王莽改制时于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五都分别设五均司市师,皆置交易丞,员五人,职掌五均赊贷及交易等事。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五均赊贷及市场交易。《汉书·食货志下》:“今开赊贷,张五均……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甾、宛、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用东西南北为称,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
官名。新莽置。王莽改制时于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五都分别设五均司市师,皆置交易丞,员五人,职掌五均赊贷及交易等事。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五均赊贷及市场交易。《汉书·食货志下》:“今开赊贷,张五均……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甾、宛、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用东西南北为称,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谓是九农正之一。蔡邕《独断》说:“桑扈氏农正,趣民养蚕。”为附会之说。参见“少皞”。
官名。西晋置。东汉、三国魏皆有中藏府令,管理宫中金银币帛库藏。西晋改此名,职掌略同,仍属少府。东晋、南朝宋、齐不置。梁、陈于少府卿下置中黄令,北齐于太府卿下置黄藏令,职掌类此。官名。晋置,属少府,为管
掌教化之吏。汉代郡府掌教化诸吏,其名称不一,左冯翊有教化史,见《两汉金石记》——《苍颉庙碑侧》;鲁有行义掾、史,见《孔庙礼器碑》;蜀有孝义掾,见《蜀学师宋恩题名碑》。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上宫正五品,中宫从五品,下宫正七品,掌司皇帝行宫事务。
官署。《韩非子·三守》: “至于守司、囹圄、禁制、刑罚,人臣擅之,此谓刑劫。”
官名。即大理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大理卿。参见“大理卿”。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间曹操置,三国魏、南朝梁、北魏沿置。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后罢。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七品中,
官名。明清九卿之外部分寺卿之合称。明朝一般指太常寺卿、大仆寺卿、光禄寺卿、詹事、翰林学士、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苑马寺卿、尚宝司卿。清朝一般指宗人府府丞、詹事、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禄寺卿、鸿胪寺卿、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顺帝至正十年 (1350) 十月,掌境内防御、捕盗等职。简称徐州兵马司。置都指挥、指挥各二员,副指挥四员。
官名。清末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京师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看守所之属官。佐所长管理所内一切事务。大理院看守所设四人,正八品,奏补; 京师高等审判厅看守所设一人,从八品,咨补; 京师地方审判厅看守所设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