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交通部

交通部

官署名。清末有邮传部,南京临时政府改置交通部。管理公路、铁道、航路、邮信、电报、航舶及运输、造船事务,统辖船员。以总长、次长为正副长官,下设参事二至四人,秘书长一人。部内组织除承政厅外分设路政、邮政、电政、航政四司,各司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北洋政府沿置,职掌同上。部内组织除总务厅外,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分设路政、邮政、电政、航政四司,次年改设路政、邮传、经理三司,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又改为路政、路工、邮传、综核、铁路会计、邮传会计六司。设总长、次长各一人,参事数人,各司设司长一人,佥事、主事若干人,此外并设视察四人,技监二人,技正二人,技士四人。部的直辖机关有铁路管理局、电政管理局、邮政总局。国民党政府时期,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二月行政院成立时,铁道、交通两部并设,至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铁道部及全国经济委员会的公路部分并入交通部。交通部的职掌为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全国国有铁道、公路、电政、邮政、航政,并监督公有及民营交通事业。部内分置总务、人事、财务、材料、路政、电政、航政七司,邮政总局及公路总管理处等。设部长一人,综理部务;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助部长处理部务;秘书八至十人,分掌部务会议及长官交办事项;参事四至六人,撰议本部的法案、命令;司长七人,邮政总局局长一人,公路总管理处处长一人,分掌各司、局、处事务;科长二十四至三十六人,科员二百至二百六十人,助理员三十人,承长官之命,分理各科事务;技监二人,技正二十八人,技士四十二人,技佐五十人,会计长一人,统计主任一人,分掌各项事务;因事务上之必要,得聘用顾问及专门人员。

猜你喜欢

  • 武足安边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宋设置,属武类科目。唐于开元十五年(公元727年)诏举, 郑防等二人及第。宋于真宗时诏举。

  • 河渠署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始置,隶都水监。唐朝沿置,掌河渠、陂池、堤堰、鱼醢之事,凡沟渠开塞,渔捕时禁,皆由其主管。有令一员、丞一员、河堤谒者六员及渔师等属。北宋初存其名而无职司。

  • 右折冲都尉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辽史·仪卫志》:“左右诸折冲二十一人。”

  • 旗籍司

    官署名。即“旗籍清吏司”。

  • 敕命

    文书名。属“敕”之一种。是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明朝皇帝封赠中下级官员时使用,文字由殿阁大学士起草奏定。清沿明制,用作敕封外藩,封赠六品以下官员及世爵有袭次者之凭证文书。书于锦轴之上,轴柄有玉饰、犀

  • 总统府

    (1)北洋政府时期大总统的幕僚机关,也是总统办公处所,通称公府。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南北统一政府尚未建立之前,袁世凯在北方设有临时筹备处和军事参议处。同年四月八日南京临时政府北迁后,总统府于四月

  • 将军牧守

    官名,此为将军、州牧、郡守(太守)三官的合称。将军掌征伐;州牧为州的长官,掌本州之政令;郡守为郡的长官,掌本郡之政令。《后汉书·周景传》:“景初视事,与太尉杨秉举奏诸奸猾,自将军牧守以下,免者五十余人

  • 典狱司邮中

    官名。清末法部典狱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 归圣军左厢兵马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统领归圣军左厢兵马。

  • 协参领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中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中等第三级,任管带官、参军官等,秩视都司,阶正四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