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军都尉府
官署名。洪武二年(1369),改原都尉司而置,秩正三品。统中、左、右、前、后军及仪銮司,掌皇帝仪仗护卫。十五年罢,改置锦衣卫。
明代宿卫军管理机构。明初置拱卫司,管领校尉,属都督府。后改拱卫指挥使司,旋又改为都尉司,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 改为亲军都尉府,管左、右、中、前、后五卫军士。十五年(公元1382年)改置为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参见“锦衣卫”。
官署名。洪武二年(1369),改原都尉司而置,秩正三品。统中、左、右、前、后军及仪銮司,掌皇帝仪仗护卫。十五年罢,改置锦衣卫。
明代宿卫军管理机构。明初置拱卫司,管领校尉,属都督府。后改拱卫指挥使司,旋又改为都尉司,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 改为亲军都尉府,管左、右、中、前、后五卫军士。十五年(公元1382年)改置为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参见“锦衣卫”。
官名。又作“协理事务参领”。清朝健锐营之职官。由总统大臣于本营参领内委派,无定员。掌章奏文移。
官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为王府长史司属官。无定员,从九品。参见“教授”。
宋朝殿中省尚辇局属佐。详见“尚辇局”。
官署名。明朝永乐(1403—1424)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永乐五年(1407)置,设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具体职掌不详。洪熙元年(1425)与典察右、前、后署分别并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刘备置。射援以议曹从事中郎兼此。官名,东汉末年刘备置,为领兵将官,且参与军事谋议。《三国志·蜀书·先主传》:“秋,群下上先主为汉中王……议曹从事中郎军议中郎将臣射
官署名。即“都水清吏司”。
指吏部、兵部。唐、宋尚书省六部分前行、中行、后行三部,以吏部、兵部为前行。(1)唐代的六部分为三行,吏部与兵部为前行,户部与刑部为中行,礼部与工部为后行。各部官员的升转是按这个顺序,由后行、中行到前行
官名。 战国楚置。 《史记·里子甘茂列传》: “(苏代曰)今公与楚解口地,封小令尹以杜阳,秦楚合,复攻韩,韩必亡。”
县门下吏名。汉代县廷与郡府一样有一个专管记录、簿书的记室,相当于一个曹。其吏员有主记掾,见《两汉金石记》一一《苍颉庙碑侧》,其地位在录事史之上。此外又有记室史、记室书佐、主记书佐,而主记、记室均为主记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置,属外务部。掌界务、防务、传教、游历、保奖、恤赏、禁令、警务、词讼等事务。设郎中、员外郎、主事、额外行走各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