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魏倭王
王名,三国魏封东方倭国之王为亲魏倭王。《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景初二年六月,倭女王遣大夫难升米等诣郡,求诣天子朝献,太守刘夏遣吏将送诣京都。其年十二月,诏书报倭女王曰:‘制诏亲魏倭王卑弥呼……汝所在踰远,乃遣使贡献,是汝之忠孝,我甚哀汝。今以汝为亲魏倭王,假金印紫绶,装封付带方太守假授汝。”
王名,三国魏封东方倭国之王为亲魏倭王。《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景初二年六月,倭女王遣大夫难升米等诣郡,求诣天子朝献,太守刘夏遣吏将送诣京都。其年十二月,诏书报倭女王曰:‘制诏亲魏倭王卑弥呼……汝所在踰远,乃遣使贡献,是汝之忠孝,我甚哀汝。今以汝为亲魏倭王,假金印紫绶,装封付带方太守假授汝。”
官员临时任命文书。宋自神宗以后,凡官员除授,画旨而尚未给诰,先给札子作为凭信。此种札子称为信札。
官名。王国属官,晋朝平原、汝南、琅玡、扶风、齐等大国各置一员,位舍人下; 其后演为典府丞。至隋朝又有典府长、丞,掌府内杂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三十年(公元1941年)行政院公布《省社会处组织大纲》,规定各省政府得设置社会处,主管关于人民组训、社会运动、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事宜。设处长一人,下设秘书、
官吏失职而受责难。《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敢辱高位,以速官谤。”
即清朝于盛京(今沈阳)所设之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详见“盛京户部”等。清代入关以后,其原设于盛京的六部均移至北京,仅以内大臣司留守之任,下设户、礼、兵、工四曹。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设礼
清朝对八旗官学生、觉罗学生、算学生、义学生等之统称。乃官员出身之一,属“异途”。其经考试入仕,用从九品笔帖式、库使、外郎等。参见“出身”②
教官名。唐朝禁中教习乐舞者,初隶太常寺。玄宗时改隶内教坊,开元二十三年(735)敕留其长教者,给资钱,音声博士及第一曹、第二曹博士悉免杂徭。
官名。北周置,为朝中官员的加官,无具体职掌,八命。详见“金紫光禄大夫”。散官名。北周置,秩八命。参见“金紫光禄大夫”。
东宫警卫机构。唐置,见“左右虞候府”。
官名。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置,以授宰相与其他侍从官,使掌修书之事。代宗大历(766—779)中,改为集贤殿学士。五代,与集贤殿学士并置。宋初置集贤院为三馆之一,遂定置集贤院学士。其后,多不领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