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本
见“戴琫”。
见“戴琫”。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为左右备身府属官,各三员,正四品,掌领骁果禁兵。官名。隋置,详“折冲”条。
公府诸曹之一。西晋杨骏为太傅时府内置田曹,设属一人。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田曹参军,南朝宋齐公府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则置田曹行参军。北周亦于大丞相府及都督中外诸军事府置田曹参军。
官制用语。即宋朝选人磨勘改官、官员除授差遣及举人应试时的推荐和保证人。依法举主须有一定员数和一定官职。被举者日后违犯名教或犯贪赃罪,则以不如举状连坐举主。宋制,凡选人磨勘出官,官员接受差遣和举人应试时
官名。西汉置,属京兆尹,为京县长安的正副主官,掌长安县政事。北周与隋,长安令、丞亦为京县的正副长官。唐代长安令丞为赤县令丞之一,参见“赤县”。
使职名。详见“观军容宣慰处置使”。官名。唐朝设此官,为监视出征将帅的最高军职,以掌权宦官担任。《新唐书·鱼朝恩传》:“九节度围贼相州,以朝恩为观军容、宣慰、处置使。观军容使自朝恩始。”
官名。突厥有此官,为高级官员。见《北史·突厥传》,参看“次设”条。
秦汉二十等爵制中级位高者,相对低爵而言。其界限及标志因时而异。秦时第七级公大夫以上,其地位与县令、丞相等。入汉因之,高帝五年五月诏规定,七大夫(即公大夫)、公乘以上皆为高爵,得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
官名。宋朝诸城寨皆置,掌勾考簿书并通治民事。
官名。北魏置。主持全国僧务。僧令自寺主征为都维那,再转任此。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八八《魏故昭玄沙门大统僧令法师墓志铭》。参见“沙门统①”。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隶宣徽院,设于成宗大德四年(1300),掌宫廷诸物出纳。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