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制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仪制司员外郎”。明清礼部仪制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仪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七年(1650)增设满洲员外郎。后增至四人,满洲三人,汉一人。
官名。简称“仪制司员外郎”。明清礼部仪制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仪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七年(1650)增设满洲员外郎。后增至四人,满洲三人,汉一人。
官名,汉置,为盐泽长之副,佐长掌盐泽事务。参看“盐泽长”条。
官名。民国时国民政府置,由监察院院长提请国民政府特派,在所派监察区内巡回监察,行使弹劾权,必要时,在监察区内设监察使署。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监察使署的主官,见“监察使署”。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主管官。掌综理上驷院各项事务。康熙十六年(1677)设。由皇帝特简大臣兼管。无定员。
官名。金置,属尚厩局,见该条。
汉郡诸曹掾史的统称。掾为正,史为副,统领一曹事,称某曹掾、某曹史或某曹掾史;也有的只置掾而无史,或只置史而无掾。下设书佐助之。《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每郡置太守一人……皆置诸曹掾史。诸曹略如公府
科举考试防弊方法之一,宋景德中曾限举人于试纸前亲书家状,如所书书体不同者即斥罢,此即后来填写亲供核对笔迹之所本。清代录取举人,发榜后有填写亲供的规定,康熙五十三年(公元1714年)令各省地方近者限一日
西周时期辅佑天子执政的六位大臣。一说即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分立于周天子左右。《小盂鼎铭》: “惟八月既望辰在甲申,昧爽,三左三右、多君入服酒。明,王格周庙。”另一说认为三左为司土、司马
即“淮西等路行枢密院”。
官名。秦汉军制,于将军下分部,以校尉主之,部分左、右者,即设左、右校尉。然仅因事而设。东汉明帝永平八年(后65)置度辽将军,领左、右校尉,将黎阳虎牙营士,屯五原曼柏,后罢。和帝永元十一年(后99)复置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增谒者台后置,二员,从五品,为谒者台大夫副职。参见“谒者台”。官名。隋置,为谒者大夫的副职,唐代废。参见“谒者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