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鸾使
官名。五代梁太祖开平元年(907)改同和院使置。宋初沿置,多不领本职,仅为迁转之阶,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降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成全大夫。金朝仪鸾局亦置,为职事官,从五品,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
官名。唐置营幕使,后改同和院使。五代后梁复改同和院使为仪鸾使,宋沿置,属东班诸司使,通常无职掌,仅作为官员迁转之阶。
官名。五代梁太祖开平元年(907)改同和院使置。宋初沿置,多不领本职,仅为迁转之阶,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降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成全大夫。金朝仪鸾局亦置,为职事官,从五品,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
官名。唐置营幕使,后改同和院使。五代后梁复改同和院使为仪鸾使,宋沿置,属东班诸司使,通常无职掌,仅作为官员迁转之阶。
官名。金大定二十年(公元1180年)于尚辇局设收支都监,掌给受之事,秩正九品。泰和四年(公元1204年)设同监,大安二年(公元1210年)省。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改闲厩使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
官名。即“陕西清吏司员外郎”。
即“上京皇城使司”。
清朝官吏出身之一种。又称“异途”。详“出身”。
左、右补阙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补阙(今司谏) 为中谏,又曰补衮”。
官名。明朝北京行部副长官。永乐元年(1403)置,四人,正三品。名为侍郎,其实为北京地方副长官。十八年罢。洪熙元年(1425)复置,宣德三年(1428)再罢。
女官名。南朝陈后主置,以宫人有文学者担任。袁大舍曾任此职,见《陈书·皇后传》。
接受特别使命巡察地方的官员。汉代除以司隶校尉与刺史经常监察地方之外,还有临时特察之制。特使职权由诏令规定,有时是普遍巡行郡国,一般地察举非法、冤狱和教化,有时则是就特定区域特定事件由诏令派员加以节制和
吏员名。金置,属群牧所。《金史·百官志三》说:“分掌诸畜,所谓牛马群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