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任官的民族限制

任官的民族限制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元代选任官员,内外长官例由蒙古贵族充任,副职则尽先用色目人,汉人只能充任中下级官员或属吏。有关兵籍等军机重务,汉人是不得与闻的。在中央最高军事机关枢密院中,不仅汉人不得充任长官,色目人充任枢密使者,终元之世亦仅只四人。清制,内外官分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汉缺。据《清史稿·选举志五》记载,“满洲又有宗室、内务府包衣缺。其专属者,奉天府府尹, 奉锦、山海、吉林、热河、口北、山西、归绥等道缺, 各直省驻防官、理事、同知、通判为满洲缺。唐古特司业、助教、中书、游牧员外郎、主事为蒙古缺。钦天监从六品秋官正为汉军缺。宗人府官为宗室缺。内务府官为内务府包衣缺。此外,京师各衙门、陵寝衙门、盛京五部、各直省地方俱设额缺。满洲京堂以上缺,宗室、汉军得互补;汉司官以上缺,汉军得互补。外官蒙古得补满缺,满蒙包衣皆得补汉缺。惟顺天府尹、府丞,奉天府丞,京府县官,司坊官,不授满洲。刑部司官不授汉军。外官从六品首领、佐贰以下官不授满洲、蒙古。道员以下不授宗室。其大凡也。”

猜你喜欢

  • 民部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司长官,员二人,掌管民户数额。下设民部吏上士以佐其职,领乡伯中大夫、左右遂伯中大夫、稍伯中大夫、县伯中大夫、畿伯中大夫等官属。周武帝建德二年 (5

  • 秋审处

    官署名。又称“总办秋审处”。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雍正十二年 (1734) 设。原以广西、四川二清吏司掌核秋审 (即录各省狱囚) 之案。至是,始遣各司满、汉员外郎各二人专办。后又设协办四人。乾隆十九年

  • 遣使

    官名。战国置。掌持旌节出使。《韩非子·八经》: “遣使约其行介,县令约其辟吏,郎中约其左右。”

  • 捕兽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捕兽中士佐官,正一命。

  • 师保

    “师”、“保”合称。负责辅导和协助君王和太子。传说虞、夏始置,商、周沿置。《礼记·文王世子》: “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 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记》曰: 虞、夏、商、周有师

  • 散子

    爵名。北魏中期置,位第九等,低于子。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四品。爵位名。北魏置,秩从四品,地位在开国县子之下, 开国县男之上。

  • 署正

    官名。署之长官。明、清光禄寺所属大官、珍馐、良醢、掌醢四署设。明朝每署设一人,清朝每署设满、汉各一人,均为从六品。清朝乐部所属神乐署设一人,和声署设满、汉各一人,均为正六品。分掌各署事。详见各署正条。

  • 小守庙上士、下士

    官名。见“守庙中大夫”。

  • 外府上士、中士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外府中士二人,主管钱币之出入,即政府钱币收入存于外府,其国用所需之钱币亦由外府支出。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外府上士二人,正三命;外府中士二人,正二命。掌绢帛丝麻、钱物、皮角

  • 右傅

    官名。明太祖洪武三年 (1370) 于各王府分置,各一人,从二品,以辅弼诸王。九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