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晋置,掌护漕运河道,属大司农。
官署名。金朝置,掌部族村寨事。设移里堇一员,秩从八品。参见“夷离堇”。官署名。金置,分掌部族村寨事。其长官称移里堇,从八品。见《金史·百官三·诸移里堇司》。
国民党政府检定考试的一种。见“检定考试”。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参见“明保”。
见“都监”。武官名。见“都监”。
官名。明清刑科之属官。协掌科事。明洪武六年(1373)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八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从七品。万历(1573—1619)中裁二人。又,南京
官名。南朝梁、陈置,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北齐置,太宰署次官,佐太宰署令掌本署事务。亦称太宰丞。
散官名号。洪武四年(1371)置,以授正四品内官。
官名。宋朝一路至数路地区之统兵官,掌招抚讨伐事务,不常置。辽、金、元三朝为军事行政机构招讨司之长官。辽招讨使负责统领编入军籍之俘降军兵,金招讨使掌招抚征讨及接受贡纳、颁给赏赐等事,元招讨使掌招抚征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