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要所
官署名。南宋置,编修会要,属秘书省。设提举编修会要,以宰相兼; 提举诸司官、承受官、主管诸司官,皆以国史日历所官兼任。
官署名。宋代置,属秘书省。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命秘书省官校《国朝会要》。乾道四年(公元1168年),命宰相兼提举编修《国朝会要》,提举诸司官、承受官、主管诸司官,都是由国史日历所官兼任。次年,命秘书省再加删定,以续修《国朝会要》为名。此后接续修纂,均以秘书省官通任其事。
官署名。南宋置,编修会要,属秘书省。设提举编修会要,以宰相兼; 提举诸司官、承受官、主管诸司官,皆以国史日历所官兼任。
官署名。宋代置,属秘书省。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命秘书省官校《国朝会要》。乾道四年(公元1168年),命宰相兼提举编修《国朝会要》,提举诸司官、承受官、主管诸司官,都是由国史日历所官兼任。次年,命秘书省再加删定,以续修《国朝会要》为名。此后接续修纂,均以秘书省官通任其事。
明代国子监的内部机构。设掌馔二人,未入流,办理本监饮食事务。
官名。同“田人”。西周时期散国置。掌藉田。《散氏盘铭》: “散人小子眉,田戎微父。”
宋制,以流外、进纳与摄官合称三色人。有举主二员,三色官可至吏部或本路监司参选,拟注差遣窠阙。摄官可入小县簿尉;进纳授试衔,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流外入下县簿、尉。
官名。十六国南凉置。《晋书·秃发利鹿孤载记》: “记室监麹梁明聘于段业。”
官名。《周礼》地官所属有山虞,每大山中士四人,下士八人;中山下士六人;小山下士二人。主管山地的政令。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所属有山虞中士,正二命;山虞下士,正一命。《唐六典·尚书工部》“虞部员外郎”条说
学官名。北齐置,见“郡学博士”。
官名。渤海国官,置一人,居左右平章事下,比唐朝尚书仆射。
①唐朝三省等中央政府机构设在皇城南,称故南衙。②辽朝南枢密院简称。指宰相官署,也指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因其都在宫城之南,故称。相对而言,宦官为北司,其权渐重,与南衙对抗。故称南衙北司。
汉郡诸曹掾史的统称。掾为正,史为副,统领一曹事,称某曹掾、某曹史或某曹掾史;也有的只置掾而无史,或只置史而无掾。下设书佐助之。《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每郡置太守一人……皆置诸曹掾史。诸曹略如公府
宋朝各路提举常平司简称。官名。又叫提举常平司。宋神宗熙宁年间始于各路设提举常平仓官。称提举常平司或仓司,掌管常平义仓谷物的收藏和分发,保证免役法、市场交易法的实施,考察官吏并加保举或罢免等;丰收年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