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法院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改译经院置,属鸿胪寺,掌翻译佛经。
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五年(公元980年)置译经院,八年(公元983年)改为传法院,属鸿胪寺。所掌为翻译经卷,润色文字。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改译经院置,属鸿胪寺,掌翻译佛经。
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五年(公元980年)置译经院,八年(公元983年)改为传法院,属鸿胪寺。所掌为翻译经卷,润色文字。
官名。又称“武备院兼管事务大臣”。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主管官。乾隆十四年(1749)设,由皇帝特简,无定员。总掌制造、收贮御用军械、装备及宫中陈设器物诸事。
官制用语。宋朝非科举中第,而由军班、进纳、捧香恩例、上书献策、勤王、守御、捕盗、奉使等途径补授官职者,包括公人、吏人、作匠、技术人(如医人) 出身者,皆属杂流。其迁官至武功大夫止,破格迁横行者,恩数、
官名。1、为“签书枢密院事”的简称。宋太平兴国四年以兵部员外郎石熙载为枢密直学士签书枢密院事,该官之名自此始。元丰新官制行,罢之。元祐初复置。见宋孙逢吉《职官分纪十二·签书院事》。2、为“签书判官
官名。元置, 见“右卫都指挥使”。
官名。宋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①仪同三司的省称。南北朝使用广泛,授予人数甚多。②北周为仪同大将军、仪同将军省称,位开府大将军下。1、“仪同三司”的简称,即仪制待遇同三司,三司即三公。详“仪同三司”条。2、“仪同大将军”的省称
官名。即“理刑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公府诸曹的正长官称掾,副长官称属,司空掾属,犹言司空府官员。司空,在《后汉书》中是掌水土工程的官,而在《三国志·魏书》中,则为掌行政的官,司空即丞相;在《后汉书》中,司徒为丞相。《三国志·魏书·
监狱名。宋代元丰、绍圣间,蔡确、章惇、蔡卞相继在同文馆审讯元祐旧党官员,并设狱以拘禁之,称为同文馆狱。
官名。春秋晋置。晋国军制,有上、中、下三军,皆设大夫。下军大夫位在下军将、佐之下,候长之上,佑助将佐管理军务。《左传·宣公十二年》“荀首、赵同为下军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