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贰官
主官的副职或辅佐官之统称。如金熙宗皇统五年 (1145) 以同知、签院、副使、少尹、通判、丞称佐贰官。明清为地方政府主官的辅佐官之统称,如同知、通判、判官、县丞等,品级略低于主官,但非属员。
主官的副职或辅佐官之统称。如金熙宗皇统五年 (1145) 以同知、签院、副使、少尹、通判、丞称佐贰官。明清为地方政府主官的辅佐官之统称,如同知、通判、判官、县丞等,品级略低于主官,但非属员。
官名。南朝齐置。《南齐书·王玄载传》: “以玄载士望,板为徐州刺史、持节、监徐州豫州梁郡军事、宁朔将军、平胡中郎将。”
官名,汉置,即公主封地之县的县丞。参看“邑令”、“县丞”条。
蒙藏事务局的直属机关。北洋政府设置,掌理研究和调查有关蒙藏一切事宜。
官名,清置。南书房为内廷供奉之地,由翰林等官当值,当值者称南书房行走,掌应制撰写文字,秉承帝意起草诏令。参看“南书房”条。
官名。汉朝诸侯王国主管王宫医药的官吏。《汉书·武五子传》: “旦得书,以符玺属医工长。”颜师古注: “医工长,王宫之主医者也。”《续汉书·百官志》所载王国官中有医工长。本注曰: “主医药。”官名,汉置
官署名。十六国后凉、后燕均置,设尚书为长官。麴氏高昌国置为八部之一,设长史、司马为正、副长官。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546)改尚书三十六曹为十二部,此为十二部之一,隶尚书省,设郎中为长官,或说亦置尚书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虞部侍郎置。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置虞部郎中。官名。隋初工部所属虞部司的主官为虞部侍郎,炀帝改诸曹侍郎为郎,称虞部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加中字,称
逃亡的臣。《汉书·匈奴传》:“受其逋逃之臣。”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 掌金、锡、玉矿产地的守护及开采。《周礼·地官》: “艹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金玉锡石之地,而为之厉禁以守之。若以时取之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拟轻车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轻车将军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