佽飞令丞
官名。汉武帝改左弋为佽飞,详见“左弋令丞”。
官名。汉武帝改左弋为佽飞,详见“左弋令丞”。
①官名。隋朝始设,为殿内省尚乘局属官。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唐朝沿置于殿中省尚乘局。初为二人,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 减一人。正九品下。掌六闲之藁秸、鞍辔出纳。后代多不设。清朝置,为户部、刑
吏员名。即次供御。宋置于殿中省尚辇局,员额一百三十人,掌奉供御舆辇,旧亦祗应殿阁使用。其地位在正供之下,下都之上。
官名。清朝置大理院,其官有正卿和少卿。正卿掌申辩冤枉,审判定罪,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统一法权。少卿为卿之佐官,为副长官。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豫王府,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参见“典袍”。
杂号将军名,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贾琮传》:“中平元年,交阯屯兵反,执刺史及合浦太守,自称柱天将军。”
汉朝将军名号。《汉书·文帝纪》: “属国悍为将屯将军”。杂号将军名,汉置,掌监统诸驻屯兵。《史记·韩长孺列传》:“大行王恢为将屯将军。”注:“《正义》李奇云:监主诸屯。”《汉书·文帝纪》:“属国悍为将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比部郎互称,为尚书省比部曹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置为刑部比部司长官,员一人,从五品上。置员外郎为副贰。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司计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故; 玄
全称直隶河道水利总督,又称北河总河。官名。清朝督理直隶河道之最高长官。雍正八年(1730)设,一人。驻天津。掌理漳卫入运归海及永定河疏浚堤防之事。九年设北河副总河一人,驻固安,佐之。乾隆二年(1737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协助知院事、副知院事管理院务。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省设有。无品级。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三人: 分驻于鹤庆州板桥驿、在城驿、观音山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