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储妃位号。北魏置。《魏书·刘芳传》:“芳乃称其族子长文之女,高祖乃为(太子)恂娉之,与郑懿女对为左右孺子焉。”
官名。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五年(39)置,为京都雒阳所在河南郡长官,设一员,二千石; 有丞一员,为其副贰。主掌京都事务,春行属县,劝农桑,振乏绝; 秋冬案讯囚徒,平其罪法; 岁终遣吏上计;并举孝廉,典禁兵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指官员出缺,候缺者依序于指定缺分补授之例,满洲刑部司狱任职期满者,于双单月主事等官除不积缺外,升选十缺后升用一人。吉林、黑龙江主事期满,系汉军者,于双单月汉缺员外郎与
官名。据《清朝文献通考·职官考》记载,四川省有府属盐茶大使一人,掌盐茶贸易之事。
官名。即“司仓参军事”。官名。也称司仓参军事,唐代州设此官,掌租调、公廨、仓库等仓谷事物。唐制,在卫府称仓曹参军,在州称司仓参军,在县为司仓。见《新唐书·百官四上、下》、参看“仓曹”条。
官名。金置,属三司。员额一人,秩正四品,辅助三司使、三司副使管理三司事务。
吏员名。宋初置于太府寺,员额一人,掌文牒之事。元丰改制后废。
官名。唐置,由监察御史二人充任,属御史台察院。其职掌是每月巡视刑部、大理、东西徒坊、金吾、县狱,不限次数,一月一代。开元以后以殿中侍御史为左右巡使,此职遂停。参见“左右巡使”。
官名。宋朝置,为内侍阶官,位在内侍高班下、小黄门上。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从九品。内侍官名。宋代内侍省、入内内侍省皆置,管侍奉。见《宋史·职官六》。
官名。隋始置。高祖开皇二年(582) 置为宫廷女官,视从九品,掌宫廷膳事。炀帝置为尚食局长官,二人,从五品。唐朝沿置,改正五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