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曹御史
官名。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其在供曹者称供曹御史,掌斋祠。
官名。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其在供曹者称供曹御史,掌斋祠。
官名,即左廷尉监,掌审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参看“大理”条。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于北京置行人司,原在南京之行人司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行人司。只设右司副一人,从七品,无所职掌。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四人。十三年后改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二十三年改置十二属部,遂罢。与总部、比部,司门部共掌刑法之事。
官名。新莽置,亦作“犇走”。为四友之一。《汉书·王莽传》: “为太子置师友各四人,秩以大夫”。“故尚书令唐林为胥附,博士李充为犇走,谏大夫赵襄为先后,中郎将廉丹为御侮,是为四友”。官名,西汉末年王莽为
官员破格升迁。《汉书·贾谊传》:“孝文帝说之,超迁,岁中至太中大夫。”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凡不循一定官阶等级而升迁, 称为超迁。如《汉书·于定国传》记“宣帝立, 大将军(霍)光领尚书事,条奏群臣谏昌邑
军队的编制单位。(1)唐代府兵在旅帅之下的编制为队,设队正,统领五十人。(2) 宋神宗在推行将兵法的同时,又推行结队法,以为三人为一小队,九人为一中队,五十人为一大队。选壮勇善枪者为旗头,设左右傔二人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历代多有此制,如《明史》卷二一三记张居正。“以九载满,加赐坐蟒衣,进左柱国,荫一子尚宝丞。”清光绪时,宝鋆为体仁阁大学士兼管吏部,推恩其子景沣晋秩郎中,侄景星赐举人。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官品令为九品下,太和二十三年官品令无此职。
法部内部机构。清末置,掌审定编纂民事、刑事统计年报事项。设官有总办、总纂、提调、帮办各一人。
官名。明朝太子官署詹事府所属左、右春坊置,左、右二人,从六品,掌弹劾纠举。不常设。又置为内官散官,以授从八品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