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太常寺设司库、库使各一人,掌管祭器仪服及祭祀所用的金钱出纳。见《历代职官简释》、《清史稿·职官二·太常寺》。官名。清代太常寺有寺库,置满司库一人,满库使二人,掌储藏金银祭器、祭品、果品及工程
即“巴牙喇壮达”。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印铸局,始置。无定额,奏任。承局长之命办理印铸事务。
官名。北魏置,管理佛教寺庙僧侣。《魏书·王琼传》: “太和九年 (485),为典寺令。”北齐沿置,为鸿胪寺典寺署长官。
官名,汉置,掌督察街陌村落之长。《史记·酷吏列传·王温舒》:“吏苛察,盗贼恶少年投缿購告言奸,置伯格长,以牧司奸盗贼。”注:“《集解》徐广曰:一作‘落’。古‘村落’字亦作‘格’。街陌屯落皆设督长也。《
唐制,凡在朝廷任职之官均称京官,其中不是每日朝参者称为未常参官。宋制则称常参官为朝官,未常参官为京官。
官名。西汉成帝时置,属尚书令,为四曹 (一说五曹) 尚书之一。东汉沿置,为六曹之一,秩六百石。其职掌说法不一。《后汉书·百官志》本注以为主凡吏上书事; 刘昭注引蔡质《汉仪》则称,民曹尚书典缮治功作,监
官名。辽朝置。掌皇都建造事。太祖神册三年(918) 城皇都,以礼部尚书康默记充版筑使。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四方诸侯狱讼,兼掌迎送宾客。《周礼·秋官》:“讶士,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掌四方之狱讼,谕罪刑于邦国。凡四方之有治于士者造焉。四方有
即高爵。《汉书·贾谊传》:“今西边北边之郡,虽有长爵不轻得复。”颜师古注引张晏曰:“长爵,高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