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制定的法令条规。《战国策·秦策一》:“科条既备,民多伪态。”
官名。北魏前朝置。掌畜牧事务。奚和观以龙骧将军领之。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皆未载。
“典签”别称。南朝权势极重。《南史·齐武帝诸子传》载当时人称: “诸州唯闻有签帅,不闻有刺史。”详见“典签”。南朝时典签的异称。见《宋书·松滋侯子房传》、《梁书·江革传》。
文职土官名。清制,置于贵州省一人,广西省二人,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
官名。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置群牧监於答答失里营所,随水草利便立官署,专司牧养。六年(公元1373年)改在滁州设置,旋改为太仆寺。次年,增设牧监、群官二十七处,隶太仆寺。不久定群牧监品秩。牧监令
见“通进银台司”。官署名。宋置,属给事中,掌受三省、枢密院、六曹、寺监百司奏牍,文武近臣表疏及章奏房所领天下章奏案牍,具事目进呈,而颁布于中外。见《宋史·职官一·通进司》。
官名。明朝于宦官二十四衙门及内府供用库、司钥库、内承运库、灵台、皇陵、孝陵、长陵、等处分置。为各衙门最高宦官。以司礼监掌印太监品秩最尊。宦官职名。明置,为宦官机构的主管太监,如二十四衙门、各内库等均设
宋朝内侍阶官名。从九品。
代行执金吾之职事。《后汉书·王梁传》:“月余,以为中郎将,行执金吾事。”执金吾掌宫外巡逻,擒奸讨猾,以防非常。详见“执金吾”条。
东晋、南朝宋诸公、都督府僚属名,主持右户曹事务,七品。南齐以后改置行参军。官名。见“公府右户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