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法律馆庶务处总办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一人,奏补。掌庶务处一切事宜。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一人,奏补。掌庶务处一切事宜。
传说中的三位国君,其说不一,所指各异。1、指伏羲、神农、黄帝。见《世本》、孔安国《尚书序》、皇甫谧《帝王世纪》。2、指天皇、地皇、泰皇。见《史记·秦始皇本纪》。3、指伏羲、神农、祝融。见《
学官名。晋置,见《晋书·石季龙载记》,掌教授五经。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胜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清朝头等出使大臣之属官。正三品。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参见“参赞”。
官名。隋朝有过海判官。唐朝遍置于使府。《唐六典》卷二: “凡别敕差使,事务繁剧者给判官二人”,“非繁剧者,判官一人”。采访、节度、观察、招讨、经略、防御、团练、支度、营田、监军等使之下皆置。综理本使日
即“固山昂邦”。
官署名。又称 “契丹、奚、汉、渤海军都指挥使司”。辽朝置,设太师、都指挥使等职。
①西周时各级封国国君统称。《令方彝铭》:“众诸候: 侯、田(甸)、男。”②春秋以后专指封国国君。诸侯分公、侯、伯、子、男五等,为封国最高统治者,掌握一国政治、军事、经济等大权。并按时向周天子交纳贡赋和
中央官员对地方机构巡视督察。《礼记·月令》: “命司徒巡行县鄙。”战国时国君考核官吏的方式之一。国君以巡行视察的方式,督促各级官吏恪守本职,忠于国君。秦王政就常巡视秦国各地,了解吏治情况,黜陟官吏。
官名。北魏道武帝天兴三年(400)置,职比中散大夫,无常员。后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