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勋官名。明置,以授从二品文官再考称职者。勋官名。明置,为文勋第四阶,秩从二品。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仁部长官,置一人,居司政下。
明朝浙江、四川、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江西、广东、广西、福建、湖广、贵州、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各设按察使、副使、佥事等员,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洪武 (1368—1398)初,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
官名。渤海国大农寺长官。
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设经承以管理之。仅在大兴、宛平二县设置。
官名。北魏置,为内秘书属官,由皇帝所信任的侍御中散官充任。《魏书·游明根传》:“(游肇)幼为中书学生,博通经史及苍、雅、林说。高祖初,为内秘书侍御中散。”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罢。
官名。金代中都的行政长官,兼领本路兵马都总管府事。佐官有同知、少尹各一人;所属有总管判官、府判各一人,推官二人;又有知事、都孔目官及知法。
官名。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改仪曹参军置,职如故。
上任就职。《礼记·曲礼上》: “莅官行法。”孔颖达疏: “涖(莅) ,临也。官,谓卿大夫士各有职掌。”
满语官名。汉译为“监丞”。为清国子监绳愆厅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