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录司副印
官名。清朝僧录司副长官。天聪六年(1632)设,一人。由僧官带原品衔充任。分掌天下释教之事。道光二十四年 (1844) 定制,兼善世等衔。
官名。清朝僧录司副长官。天聪六年(1632)设,一人。由僧官带原品衔充任。分掌天下释教之事。道光二十四年 (1844) 定制,兼善世等衔。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内外官因升迁、调转、降革、病故、守制、休致或告假等因而离开原任官缺,以待另选他人充补之称谓。
即“录尚书事”。北魏前期尚书省分三十六曹,故名。《魏书·崔逞传》:“任以政事,录三十六曹。
官署名。隋朝置,与右领军府同掌十二军帐籍、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唯有长史、司马、掾属、录事及功、仓、户、骑、兵曹参军,法、铠二曹行参军等员。又置明法,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又统开府府(骠骑府)、仪
耿直、敢于直言强谏的大臣。《三国志·魏书·蒋济传》:“夫骨鲠之臣,人主之所仗也。”
力田指力务农本者。汉朝多与孝悌连称孝悌力田。孝悌指孝顺父母兄弟者。始见于惠帝四年(前191)。高后元年(前187)令郡置孝悌力田一人。文帝十二年(前168) 又计户口增置员额,以为民表率。被举者得免除
官名。梁始于皇弟皇子府置行参军,陈沿置。北魏诸王府与北齐皇子王府亦置行参军。隋诸王府、唐亲王府亦置行参军。唐制员额四人,秩从八品上,与参军事共掌出使杂检校。
官名。西周设置,《舀鼎》载:“王若曰:舀,令女更乃祖考卜事。”(《三代》四·四五·二——四六·一)所记为周王任命舀继承其祖担任司卜之职。司卜为卜官之长,在文献中称为太卜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竹器。
见“左卫”① 。
官府文书名。凡颁降御笔或圣旨,直接交付有关官府执行,称“中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