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唐置。《唐书·百官四上·东宫官·司经局》:“龙朔三年,改司经局曰桂坊,……比御史台,以詹事一人为令,比御史大夫,司直二人,比侍御史……(龙朔)三年,改司经大夫曰桂坊大夫,纠正违失。”《通典·职
以官名为氏。《公羊传·隐公元年》: “宰者何?官也; 咺者何,名也。曷为以官氏?宰,士也。”
辽朝以俘户设立的地方行政建制。凡诸王、公主、外戚、大臣、诸部以俘掠的人户建立的州县,即称之。亦称 “投下州”、“头下州军”。其长官,除节度使由朝廷任命外,刺史以下皆由所属主人任命; 官位九品以下及井邑
官署名。又称协巡队。清光绪三十一年 (1905) 于巡警部设。专司京师巡防、接受诉讼案件,解送人犯,派遣坛差、道差,保护中外大员来往等事。置统带一人,统辖各队,管理营务。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
分见“工部黄档房”、“宗人府黄档房”。
官名。西汉置,属水衡都尉,主上林诏狱囚徒,有丞。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水衡都尉,掌管上林诏狱囚徒,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水衡都尉》。
地方政府中的小官。《后汉书·光武帝纪下》:“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清制,凡书吏六年任满,得以吏员就职入仕。见《清会典·吏部·吏员》。
官名。南朝设。掌皇帝仪卫。一般以直阁将军担任。
地方行政区名。明清对世袭土官所管县之统称。以别于流官所辖之县,故名。广西、云南等省设有。与县平级,长官为土知县。其他职官及品级均同于内地之县,有县丞、主簿、典史等。其佐贰官多由流官充任。参见“土司”②
馆名。郑成功设于思明州(今厦门),容纳明朝遗臣及文人。馆中人员多转而协助六官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