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三国魏及晋皆置,位七品。专任宦者。
官名。见“兰台”。
官名。元朝置。掌蒙古诸王朝觐傧介之事,与蒙古翰林院官一同译写润色诏令文字,贵近似宰相而无授受宣命,秩同二品,例以国戚勋贵子弟担任。官名。元武宗或仁宗时始置,掌诸王朝觐傧介之事;遇有诏令,则与蒙古翰林院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麦仓中士佐官,正一命。
又称九卿会审。明清司法制度。遇大案、要案及难决之案,三法司会审仍不决,便会同吏、户、礼、兵、工五部长官,通政使司通政使共同审理。
清朝御史之俗称。以御史属都察院,故名。
官名。清朝驻防八旗中的专城将领。设于直隶及盛京地方的一些城镇、关口。额定十八人,正四品,俱满缺。辖兵五十名至数百名不等,总掌本城镇旗籍和防守事务。下设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官。分别由驻防将军、都统、副都
官名。晋朝置为三品将军秩中二千石者属官。位在功曹下、列曹上。
官名。晋设此官,掌护南蛮,或领刺史,或持节为之。见《晋书·职官志》。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盐仓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