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
官名。契丹置。为统兵官。往往又因之为军名,如三克军、九克军。统和十二年(994),圣宗又以奚族之二克军分置二部,即南克部、北克部。
官名。契丹置。为统兵官。往往又因之为军名,如三克军、九克军。统和十二年(994),圣宗又以奚族之二克军分置二部,即南克部、北克部。
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见“内阁修书各馆”。
见“宫观官”。
明清中央各部郎中、员外郎之统称。
见“曹官”。任知府。参见“吏”。官类名。宋置,见“曹官”。
官名。明朝设提督织造太监南京一员、苏州一员、杭州一员,掌织造御用衣服等事。
见“寿福院”。
官署名。金朝置。掌皇后宫事务。设中卫尉(从三品)、副尉(从四品)为长贰,左常侍(从五品)掌周护导从仪仗之事; 右常侍(从五品)。保卫三十人,奉引八十人,伞子四人,执旗二人。宫署名。金代设置,掌金代后宫
参见“十威将军”。
见“入内内侍省”。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池泽禁令。《淮南子·时顺训》: “令滂人入材苇。”高诱注: “滂人,掌池泽之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