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殿试
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省试合格待赴殿试举人,遇皇帝居丧,或其即位后第一次取士,则特准免殿试,直接诣殿参加唱名。南宋初,边远地区礼部正奏名举人难以赴试者,亦免殿试,赐同进士出身。
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宋制,遇皇帝即位后第一次开科取士,或遇皇帝居丧,特准免予殿试,直接在殿前参加唱名仪式,以礼部试的等第为最后确立的等第,并依此拜谒授官。又南宋初,边远地区应礼部试的正奏名应试人因赴试不及者亦免予殿试而赐以同进士出身,此种情况当属战乱时期的特殊规定。
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省试合格待赴殿试举人,遇皇帝居丧,或其即位后第一次取士,则特准免殿试,直接诣殿参加唱名。南宋初,边远地区礼部正奏名举人难以赴试者,亦免殿试,赐同进士出身。
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宋制,遇皇帝即位后第一次开科取士,或遇皇帝居丧,特准免予殿试,直接在殿前参加唱名仪式,以礼部试的等第为最后确立的等第,并依此拜谒授官。又南宋初,边远地区应礼部试的正奏名应试人因赴试不及者亦免予殿试而赐以同进士出身,此种情况当属战乱时期的特殊规定。
谋曹为议曹的别称,掌谋议应对,无固定职事。《汉书·朱博传》:“博尤不爱诸生,所至郡辄罢去议曹,曰:岂可復置谋曹邪!”
官名,三国吴置,掌宣布教化等。《梁书·海南诸国传序》:“及吴孙权时,遣宣化从事朱应、中郎康泰通焉。”州分职吏名。三国吴置于交州与广州,掌宣扬德化。《梁书·海南诸国传序》说:“汉……置日南郡。其檄外诸国
称诸侯为藩岳。诸侯为国藩屏,故称藩岳。晋潘安仁(岳)《为贾谧作赠陆机诗》:“藩岳作镇,辅我京室。”注:“谓吴王也。”
①君临一国的君主。殷、周最高统治者皆称王。春秋战国时诸侯国君或历代割据一方的统治者也僭称王。②官名。清朝有“总理学务王”、“议政王”、“辅政王”,详各条。③爵名。汉朝以后为爵位的最高一等,在公之上,多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东王府属官。据《贼情汇纂》卷三记载,东王杨秀清出行,“前后有龙灯各一条,故独有典东龙名目。”员额三百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官署名。元朝置。掌回收、销毁废旧钞币。置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秩正九品。二十四年,改名烧钞库。
官署名。明朝宦官所掌之侦缉机构。始置于永乐 (1403—1424) 前期,但尚未公之于众。十八年(1420) 迁都北京,于东安门外迤北正式建成官署,始为世所共知。设掌印太监一人,以司礼监掌印或秉笔太监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初隶农矿部,后改属内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内政部组织法》规定,掌下列事项:一、土地征收事项;二、移民殖边事项,三、水利的调查测绘及水源水
官名。战国秦置管理少数民族地区政务的长官。《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及臣邦君长所置为后太子”。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盐铁、度支、户部置巡官或推官,以京朝官充任,分领各案事务。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