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分
封爵名。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天命年间,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礼遇优异,叫做八分。后定封爵,清宗室贝子以上的都入八分。参看。《清会典》。
清代区分封爵地位的用语。其制起于天命年间,其时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各置官属。凡朝会燕飨,礼遇优异, 赏赉必均, 称为八分。后定封爵,贝子以上均入八分,镇国公与辅国公有入八分与不入八分之分。不入八分镇国公为宗室十四等封爵中的第九等,不入八分辅国公为第十等,分别低于镇国公与辅国公两等。
封爵名。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天命年间,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礼遇优异,叫做八分。后定封爵,清宗室贝子以上的都入八分。参看。《清会典》。
清代区分封爵地位的用语。其制起于天命年间,其时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各置官属。凡朝会燕飨,礼遇优异, 赏赉必均, 称为八分。后定封爵,贝子以上均入八分,镇国公与辅国公有入八分与不入八分之分。不入八分镇国公为宗室十四等封爵中的第九等,不入八分辅国公为第十等,分别低于镇国公与辅国公两等。
官制用语。官无正职,由职位较低的官代理此职称“兼假”。“兼假”,或“假兼”也称“摄”,又称“假摄”。
官名。南朝梁、陈置,为边远州属官,有以侯爵担任者。见《梁书·张缅传》、《陈书·岳阳王叔慎传》。
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王舅不宜备九卿”,见《汉书·冯奉世传》。
春秋时齐国所设治水官府的官吏。《管子·度地》: “管子对曰:‘请除王害之说,以水为始。请置水官,令习水者为吏、大夫、大夫佐各一人”; “后常令水官吏与都匠因三老、里有司、伍长察行之。’”
官名。北魏置。《魏书·高湖传》: “(高睹儿)美容貌,膂力过人,尤善弓马。显祖时,羽林幢将。”
见“国史院”。
官署名。北宋置,掌供给宫城及诸宫宿卫禁军茶炭、席荐等物,设监官,以三班使臣充任。
国人不固定居住的国家,即游牧之国。《史记·大宛列传·乌孙》:“乌孙在大宛东北可二千里,行国,随畜,与匈奴同俗。”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末曹操置,三国魏,十六国前秦、后秦,西秦北魏及仇池杨难当沿置。后秦时列为第三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三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四品。官名
汉朝乡官。汉二年(前205)汉王刘邦令各乡置三老一人,称乡三老。需由年五十以上,有德行,能帅众为善者担任。官名,也称三老,战国时即置,到汉朝,三老有乡三老、县三老、国三老。以年高有德者担任,掌道德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