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
明、清时太监的通称。
明、清时太监的通称。
指太子或太子之位。《旧唐书·高宗纪下》:“大帝往在藩储,见称长者,暨升旒扆,顿异明爽。”
官名。负责征收关税的官员。明朝在临清北新等地设关卡收税,由御史及户部主事监收。参看《明史·食货志》。
唐朝门下省上行公文之一,用于支度国用、授六品以下官、断流以下罪及除免官。
官署名。即殿中省尚舍局,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尚舍局。参见“尚舍局”。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尚舍局为奉扆局,尚舍局奉御为奉扆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
官名。历朝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苑马寺等衙门均置,为各官署次官,协掌本寺事务,品秩自正五品至从六品不等,详见各寺丞条。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晋书·姚弋仲载记》:“(石虎) 启 (石) 勒以戈仲行安西将军,六夷左都督。”
参乘,也写作骖乘,意即陪乘。参乘的任务是陪乘护卫,或备顾问应对。天子出行,与其同乘一车负责保卫或备顾问应对的人称参乘;主将出战,与其同乘一车负责保护主将的人也称参乘。乘 shèng,量词,四马一车称
见“宣徽院”。
官署名。左御史台、左肃政台省称。见“左御史台”、“左肃政台”。唐代武则天光宅元年,分御史台为左右台,左台掌百司、监军旅;右台察州县、省风俗。见《新唐书·百官三·御史台》注。
宋朝路分钤辖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