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录事曹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录事参军,掌各曹文书,纠查府事。南朝宋以后以录事为公府诸曹之一。《宋书·百官志上》说:“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右户、墨曹,凡十八曹参军。”南齐公府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及北周大丞相府亦置录事参军。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录事参军,掌各曹文书,纠查府事。南朝宋以后以录事为公府诸曹之一。《宋书·百官志上》说:“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右户、墨曹,凡十八曹参军。”南齐公府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及北周大丞相府亦置录事参军。
1、较低级的官吏。《左传·哀公十五年》:“寡君使盖备使,吊君之下吏。”《淮南子·主术训》:“大臣专权,下吏持势,朋党周比以弄其上。”2、郡县长官的下属官吏。《汉书·陈咸传》:“下吏畏之,豪强执服,令行
官名。① 唐朝始置,为尚书省礼部头司礼部司长官。高祖武德三年 (620) 改仪曹郎设。额一员,从五品上。掌司事。因其地望清贵,又掌尚书省文翰之事,故多以有文名者居之,号为“南宫舍人”,短期内即可擢迁知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孝文帝改定内官时,与女酒、女食等视五品。
金代镇防军之一。屯守西北。
即“宗子录”。参见“宗子正”。
官名。三国吴置,孙休永定元年(258)以长水校尉张布为之,权势很大。前燕时阳鹜曾任此职,地位亦重,仅在辅国、辅弼将军之下。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十八班,拟武臣将军
官名。清置,亲王府六人世子五人,郡王府四人,长子、贝勒、贝子、公各三人。秩从四品至从八品不等。掌仪节导引。
不可召致的贤臣。《孟子·公孙丑下》:“故将大有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谋焉,则就之。”《后汉书·杨秉传》:“夫明王之世,必有不召之臣,圣朝弘养,宜用优游之礼。”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由中尉改名,秩中二千石。职掌京师治安,督捕盗贼,负责宫廷之外、京城之内的警卫,戒备非常水火之事,管理中央武库,皇帝出行则掌护卫及仪仗队。属官有丞、侯、司马、千人及
前、后、左、右军将军的合称。十六国前秦时亦以称中军、镇军、抚军、冠军将军。(1)春秋时军制。楚国原有上中下三军,后加置新军,合称四军,每军有二卿。见《左传·襄公八年》。又晋国一度也设置四军,参见“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