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司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公室财物。《左传·文公十四年》:“公子商人骤施于图。而多聚士,尽其家,贷于公有司以继之”。杨伯峻注:“公有司为一词,谓掌公室之财物者。”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公室财物。《左传·文公十四年》:“公子商人骤施于图。而多聚士,尽其家,贷于公有司以继之”。杨伯峻注:“公有司为一词,谓掌公室之财物者。”
官名。北齐太常寺置太乐署令及丞,掌诸乐及行礼节奏等事。隋唐沿置,宋称太乐局,金称大乐署,均属太常寺。元代大乐署属太常礼仪院。参见“太乐局”、“大乐署”。
官名。隋置,掌保卫外国使者。
蒙古语,意为“乐师”、“琴师”。元朝司乐官员之称。
内务府掌仪司所属机构。清置,掌祭祀、祝祷及香供等事。设司祝十二人即萨满,由觉罗命妇充任,内有司祝长二人;司香三十人、司碓三十七人、司爨十九人,由府属佐领、管领下妇女充任,内有司香长、司碓长各六人,司爨
官名。① 尚方令副贰。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皆置,或分置中,左、右。汉秩三百石,魏、晋、南朝宋九品。隋、唐改置中、左、右尚丞。金朝复置,从七品。参见“尚方”、“尚方令”。② “尚方监”佐贰官,即少
官制用语。宋朝经殿试合格进士的等级。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0 )殿试进士,始分三甲取士。其后虽多分为三甲,但有时亦不分甲,有时则分二甲或五甲。分五甲时,此为最低一等,赐同进士出身。元、明以后,固定
官署名。明初置,掌御马。其官有司正,正五品;副司正,从五品。见《明史·职官三》。
官名。又称“典”。战国秦置。闾里的行政长官。《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 “某里典甲诣里人士五(伍)丙”。乡吏名。秦在战国时置里正,管理一里事务,后为避秦王赢政之讳改称里典。参见“里正”。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掌油漆,与木作、瓦作、东行作等共同负责营造宫室、陵墓,并铜锡妆奁、器用等事。
官署名。金朝置。掌食盐产销。秩正五品。在产盐地分设山东、宝坻、沧、解、辽东、西京、北京七司,下辖盐场。各司都有自己的行盐地面。置使一员,正五品; 副使一员或二员,正六品; 判官三员,正七品。下设管勾、